风独悠
发表于 2009-2-9 00:44:56
我可怜滴小马甲吖。。。。同情一下下。。。。。
风独悠
发表于 2009-2-9 00:45:51
原帖由 几几街的人 于 2009-2-9 00:44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有没有责任心不是你说了算的。
每个斑竹的做事方式不同。
我不可能会把每一个无前奏的帖分成原创的。
我宁可按我的原则做事,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个论友
咬牢欧钢板否放。。。。是不是就这样?
网络网人心
发表于 2009-2-9 00:46:08
发现一处惊人之点,两者的申请日期都一样挖!你们看看!哈哈 真是不是冤家不对头。没事就继续吵吧!困了就打烊吧!俺就剩最后跟烟了,估计不能再看你们闹了
三伐浪荡
发表于 2009-2-9 00:51:14
好了,我移到站务了
末末
发表于 2009-2-9 00:52:06
贴子别删,我会讨要个说法。
你爱移到哪是你的事。
三伐浪荡
发表于 2009-2-9 00:53:51
那请你自便
我不会为了你而改变我的做事方法的
网络网人心
发表于 2009-2-9 00:57:42
所谓的原则:咬牢欧钢板,钻钻牛角尖。
风清月明
发表于 2009-2-11 17:01:15
搞什么呢都
因道德未盗
发表于 2009-2-16 02:30:18
LZ这妞还真有点横
敢对斑竹叫板
斑竹说你是转贴
那就是转贴
老三骨气
发表于 2009-2-16 14:15:41
原帖由 因道德未盗 于 2009-2-16 02:30 发表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LZ这妞还真有点横
敢对斑竹叫板
斑竹说你是转贴
那就是转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