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1 21:28:02


账目不公布,背后有原因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1 23:04:28


官方你们的权力真大,明明是错案,枉法,还要包屁多久,害死百姓,迟早会报应的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2 13:18:13

宁海县法院法官有几个成对夫址名把着群众反应极大,某领导只要自要包放满,越来越把他们两牢观,官星三级,没有本钱上不区的,她们赚点小工资,这不是拿百姓手中血汗健吗?领导就不査,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3 07:40:26

人民法院是属于人民的,不能让那不法分子利用手中的权力来滥用法律欺侮老百姓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3 07:56:06

魏霞你是明知道500万借款事实,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原意归还,你为什么恶意枉法将我以会款驳回,无证据错误判决,你可不可以犯罪?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3 14:40:53

魏霞你是明知道500万借款事实,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原意归还,你为什么恶意枉法将我以会款驳回,无证据错误判决,你可不可以犯罪?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3 21:53:15

文件是这样无人不知,我第九十二条条件全达到了,可是现在是钱权世道,苦在百姓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3 22:11:48


人在做天在看,坏事做尽,不知何时报。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4 17:55:04

 人在做天在看,坏事做尽,不知何时报。

责问发源 发表于 2013-5-24 21:03:19

 人在做天在看,坏事做尽,不知何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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