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猫步的鱼 发表于 2013-2-20 17:13:30

就故意放火,怎么了?

本帖最后由 走猫步的鱼 于 2013-2-20 21:25 编辑

致宁海县公安局:
    请问广大群众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同志们、领导们,12月16号发生在宁海县桃源街道这件故意伤人案还需要几个工作日?用得着梅林派出所推桃源派出所,桃源派出所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嘛?现在是县公安局顾局直接督办了,简简单单的一件故意伤人案请就这么难处理嘛?12月16日就立了案,深圳白岩村的徐长贵、徐泽秉、胡波达(现住梅林新村)用16响的炮仗故意(是故意)把人耳膜炸穿孔,而且受伤人也通过公安机关法医验伤,确认为轻伤。当时还有好多围观的群众做的证,还有好几个年青人分别用自己的手机录下此案的全过程,受伤的人也亲自指认确徐泽秉、徐长贵所为。但不明白的是到今天徐泽秉、徐长贵等人一直没得到应有的处理。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处理?公安局难道真如广大网名朋友们所说,是真空的嘛?
    立案这久了还不处理宁海公安局到底什么意思??故意包庇???行政不作为嘛????公安局这应该就叫“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吧???
        公安机关这种消极的态度是不是纵容犯罪??至12月16号后、徐长贵、徐泽秉又先后在1月7号、2月6号、2月7号、2月8号、2月12号、2月14号,这几日用汽油瓶、16响的炮仗、石头等扔到我们家故意滋事,我们也都报过案,你们怎么也不处理?不管什么原因,这样的犯罪行为正当嘛?
    公安?公在哪里??安在何处??????????

    就因为你们的消极违法行为,导致我们4车被砸、被烧,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人耳膜穿孔!

走猫步的鱼 发表于 2013-2-21 17:13:12

    2013年2月21日下午13:30左右,电话告知公安局徐泽秉在家,结果到了14:28分CJSS才过不来,一个小时这速度~~~结果来了吧就在他们家楼下等了30分钟后就回去了。今天才知道原来JCSS一点也不可怕,如果以后你们有人犯罪了只要跑回自己家,然后锁起大门,JCSS来时就当自己不在家就平安无事了????

叶伟帮 发表于 2013-5-8 09:35:48

{:soso_e137:}

花月颜 发表于 2013-7-17 19:02:32

{:soso_e179:}

花月颜 发表于 2013-7-17 22:36:37

{:soso_e179:}

快嘴评天下1 发表于 2013-7-21 08:30:19

{:soso_e179:}

炒面 发表于 2013-7-22 10:24:59

公安机关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很隐晦擅拖延。充分发挥了趋利避害文化。

高速费 发表于 2013-8-8 12:58:47

{:soso_e127:}

广泛广泛 发表于 2013-8-8 14:22:47

{:soso_e127:}

renjiliang23 发表于 2013-9-30 21:39:25

呵呵,警察跟城管永远都是人们口诛笔伐的对象,还TM老是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扪心自问,对的起身上的这身制服吗?为什么消防官兵就永远都能得到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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