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畏真实 发表于 2014-9-11 15:28:51

《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案例解读

       为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提高全民防火、灭火和自我保护能力,根据现阶段我国火灾特点,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广电总局、安监总局联合制定了《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于2012年8月13日正式对外发布。6部门联合发文,条文通俗易懂,实用性操作性极强,体现了国家对消防安全宣传的重视。

  消防安全,宣传系于一半。为了切实加强消防宣传工作,让基层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真正理解消防常识,掌握消防基本技能,提高防范意识,让消防安全常识“飞入寻常百姓家”。本报推出了“聚焦消防安全”专栏,将陆续刊登《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案例解读,今日刊登第一期,敬请读者们关注。本报记者 颜雅 通讯员 翁鸿祥

  为什么要及时拨打火警电话

  第一条: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案例:2011年3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川南区一家生物科技公司的电除雾装置起火。公司员工发现火情后,先组织员工自救,在自救无果后才拨打119电话报警。此时大火已经将3层楼高的电除雾装置包围,火势呈猛烈燃烧阶段。呼和浩特市消防支队出动5个消防中队的17台消防车、110名消防官兵赴现场,经过约3小时扑救才将大火扑灭。之所以会出现不报警和报警晚,主要有五个方面原因:一是别的单位或别人的房子失火,认为与己无关,甚至隔岸观火、幸灾乐祸。二是有人以为拨打“119”要收费,顾及眼前利益,以致因小失大。三是不敢报警,害怕报警后,要接受消防部门的处罚。四是存有侥幸心理,以为自己可以扑灭,延误了灭火时机。五是不能及时发现火灾。巡查、值班制度不落实,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正确报火警方式是:外线电话直拨 “119”,内线电话拨外线后再拨“119”。报告火警时,应讲清起火单位或居民、村民户主的名称、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有无被困人员、有无爆炸和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并说出附近有无明显的标志,然后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为什么要设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

  第二条: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案例:2012年7月24日,江苏省无锡市惠山消防大队接到“96119”电话,有群众实名举报称某网吧内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消防执法人员立即前往进行实地检查,发现该网吧内擅自搭建阁楼;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有明显缺损现象;消防通道和出口被遮挡严重等,这些都构成了严重火灾隐患,此外很多顾客在网吧内吸烟。消防人员立即责令该网吧停止营业,依据《消防法》进行了临时查封,责令负责人按要求迅速整改,及时避免了酿成火灾事故。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安全形势也越来越严峻,消防部门有限的警力难以做到“明察秋毫”。为破解这一难题,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建立了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了火灾隐患举报中心、开通了“96119”火灾隐患举报热线电话,并由专人负责,24小时受理群众的举报。建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制度的意义在于,可以最大限度地动员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消防工作,提高群众投诉、举报火灾隐患的积极性,及时消除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

  为什么不能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三条: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案例:2012年8月1日,河南省郑州市街头一城市室外消防栓,被一辆小轿车撞断,水柱高达六米,在长达一个小时的时间内导致近200余吨自来水流失,所幸自来水公司及时赶到现场,将周边的管网阀门关闭,才能及时将消防栓修缮。公共消防设施是维护城市公共消防安全稳定,提升城市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的重要保障。消火栓遭到严重破坏,已经严重影响了消防部队执勤灭火,同时也大大降低了城市抗御火灾的能力,提高了城市火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偷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确需挪用、移动、拆除、停用公共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施工的10日前,向县(市、区)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承担有关费用。违者将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为什么不能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四条: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案例:2011年7月22日3时53分,一辆号牌为鲁K08596的宇通卧铺大客车(自山东威海开往湖南长沙),行至河南省信阳市境内京港澳高速938公里处时,车辆后部突然起火。当地消防官兵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奋力组织扑救,但由于火势燃烧迅猛,人员来不及疏散逃生,41人在大火中死亡。  事发后,据参与现场扑救的消防官兵介绍,当时火势燃烧非常迅猛,消防官兵赶到现场时,整个车辆已经是一片火海。相关专家调查发现,导致火灾发生和大火迅猛燃烧的原因是车上乘客携带有易燃易爆物品,也就是说易燃易爆物品的携带加速了火势的燃烧或扩大了火势燃烧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为什么人员密集场所不能动用明火和吸烟
  第五条: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案例:翻开全国重、特大火灾统计资料,里面记载着许多因吸烟酿成的火灾和伤亡事故———1993年8月,云南昆明东方夜总会由于值班人员吸烟引发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65万元;1999年12月,吉林长春夏威夷大酒店洗浴中心因保安乱扔烟头发生火灾,造成20人死亡;1999年10月,江苏沐阳县宁波康乐城因二层包间遗留烟头引起火灾,造成14人死亡……  点燃后的香烟温度可达700℃,一支香烟持续燃烧的时间约为15分钟左右,而常见的可燃物的自燃点都很低,如纸张、棉、麻及其织物等,其燃点大都在200℃至300℃,而香烟点燃后的温度比起这些固体可燃物的燃点温度高出2~3倍。因此,未熄灭的烟头足以引起固体可燃物和易燃液体、气体着火。近年来,全国公安消防部门将公众场所禁烟列入了消防执法检查的重点内容。河南省公安厅早在2009年8月就曾发出了《十条通告》,从严加强公共场所(加油站、商场、娱乐场所、网吧等)的消防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在人员密集场所违法使用明火、违反禁令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如果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人员密集场所,也要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为什么要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
  第六条: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案例:2011年2月2日晚7时20分,当南宁市苏圩镇沉浸在欢乐的节日气氛中时,镇上的新农贸市场却燃起了大火,火势迅速蔓延将3个店铺仓库烧毁,损失10余万元。据调查,这起火灾因小孩燃放烟花爆竹引起。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利润丰厚,引起了不法销售商的兴趣,大批伪劣烟火与合格烟火同包装同销售,而带来的结果往往很可怕,不但是财产损失,甚至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国务院颁发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敬畏真实 发表于 2014-9-11 15:29:33

       为什么家庭和单位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使用方法
  第七条: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案例:2012年3月31日晚,唐某与前来上海投奔他的王某在出租房屋内喝酒抽烟。因两人饮酒过度,意识不清,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手扔在床沿,导致次日凌晨2点多房内起火。唐某发现屋内着火,遂逃到屋外,并在门口呼叫王某,但王某因醉酒不省人事。凌晨3点左右,周边住户听到呼叫出来查看时,火势已经较大,无法采取扑救措施,也无法将被困的王某救出。随后,消防队到场将火扑灭。王某的父母认为,房东陶某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出租,是造成火灾事故的主要原因。唐某在事发前劝王某大量饮酒,在事发时未适当履行救助义务,也应当对王某的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事故发生后,房东陶某已向王某的父母补偿了6000元。对于其他赔偿事宜,王某的父母要求唐某与房东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最终,上海市松江区法院判决唐某承担王某死亡损失50%的责任,即赔偿18万余元。  目前,随着家用电器增多,生活中用火、用电、用气日益频繁,家庭火灾发生率也急剧攀升。据统计,我国家庭火灾形势非常严峻,平均每天都有发生,并呈逐步上升趋势,全国30%的火灾都来自于家庭。因此,家庭配备灭火器显得尤为重要,每个家庭都应配备小型灭火器等,每位成员都要掌握使用方法。购买灭火器后,最好放置在厨房、客厅和卧室等方便拿到的地方,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灭火器就能为自己和家人换来一份安全。
  为什么家庭也要定期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第八条: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案例:夏季是用火用电的高峰期,火灾风险系数较高。2011年9月18日晚,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王先生家庭就因电气线路超负荷,导致电视机着火引燃房子,幸王先生的儿子发现后,迅速叫醒熟睡的父母,利用所学的消防知识,带领家长用湿毛巾捂着口鼻逃出家中,并迅速拨打119电话。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后,迅速将大火扑灭。  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从娃娃抓起。中小学生、孤寡老人都是消防安全的弱势群体,消防安全意识及自防自救、应急逃生能力相对较低,做好中小学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成为各级消防安全部门消防宣传工作的重中之重。近日,河南省消防部门就联合教育部门开展了以“开学消防安全第一课”为主题的消防安全主题活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新学期学生知识教育范畴,其中教学内容就包括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实践教育等活动,学生是否会制定家庭消防安全计划、绘制疏散逃生路线图以及是否掌握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的方法成为新学期中小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
  为什么室内装修装饰时不宜使用易燃材料
  第九条: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案例:2006年3月24日,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洪山路413号一居民房突发大火。4时36分,长沙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迅速调派两个中队五辆消防车赶赴现场,经过20分钟的扑救,终将大火扑灭。据消防部门现场勘查,该房屋在装修时使用了大量易燃材料,墙上装有未经防火处理的软包,吊顶也是由未经防火处理的夹合板装修而成。这样的装修具有很强的易燃性和危害性,一旦着火会造成火势迅速蔓延,瞬间就能产生大量毒气和浓烟直接使人窒息死亡。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中要求:“建筑内部装修设计应妥善处理装修效果和使用安全的矛盾,积极采用不燃性材料和难燃性材料,尽量避免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因此,消费者在选择建筑材料或者内装修材料时,在保证装修质量的同时应优先选择不燃A级和难燃B1级产品,以保护自身的安全。

敬畏真实 发表于 2014-9-11 15:30:04

       为什么要谨慎使用大功率电器

  第十条: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案例:2012年5月30日,江苏省无锡市东亭某小区的一七旬独居老人家中晚上突然发生火灾,幸亏邻居发现及时救出老人扑灭明火,没有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经排查,起火原因是由于老人为了方便做饭在厨房多搭了根电线,该线路老化引起短路造成。电器中导线的设计容量是有限的,负荷超载或短路后极易造成火灾。因此一方面不要购买使用劣质电器、无3C认证产品,另一方面在使用时一定要注意安全。尽量不要将电器放在阳光直接照射的地方或不利于散热的阴暗角落,尤其是冰箱、彩电等,而应放置在空气流通好和通风的环境中,以利于良好的散热。在使用电器特别是大功率电器时,不要频繁启动,更不要让电器长时间在大电流状态下工作。应经常清除电器内部的积尘,注意保持清洁,防止灰尘覆盖过厚不利于电器散热或引发短路。

  乱接电线也易引发事故。电线拖在地上,可能会被压破砸伤,损坏绝缘;在易燃、易爆场所乱拉线路,缺乏防火、防爆措施;装电线不用可靠的线夹而用铁钉或铁丝绑,结果磨破绝缘,损坏电线;乱接电线,接头不合要求;不看电线粗细,任意增加用电设备而超负荷,使电线发热等。这些情况多数都会造成碰线、短路,产生火花或发热起火,有的还会导致燃烧、爆炸或引起触电伤亡事故。

  为什么要经常检查燃气设施

  第十一条:正确使用、经常检查燃气设施和用具,发现燃气泄漏,迅速关阀门、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案例:2010年11月10日,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一处燃气设施因破损泄漏发生爆炸并引发了火灾。无独有偶,2012年8月4日,安徽省芜湖市新安小区的一居民家中也因燃气泄漏发生火灾,导致一人被烧伤。据了解,该居民半夜闻到家中有燃气味道,随后在厨房发现软管脱落,在打开门窗通风透气的同时,其错误开启了抽油烟机,引发火灾。燃气泄漏而引发的火灾或爆燃、爆炸事故常常发生,尤其在夏天更是常见。通常情况下,燃气少量泄漏不会引起着火、爆燃等事故,但如果处理不及时,室内泄漏的燃气就会慢慢聚集,达到一定浓度,遇明火可能引发局部爆燃着火,造成一定的损失。当燃气泄漏量较大时,泄漏的燃气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遇明火就会发生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严重的还会殃及左邻右舍。

  因此,如果发生泄漏,应立即切断气源,迅速打开门窗通风换气。但动作应轻缓,避免金属猛烈摩擦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千万不要开启或关闭任何电器设备,不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排风扇排风,不要在充满燃气的房间内拨打电话,以免产生火花,引发爆炸;迅速离开现场,报警及通知燃气公司,千万不要自己修理任何燃气用具或管道。

  为什么要教育儿童不玩火

  第十二条:教育儿童不玩火,将打火机和火柴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案例:2011年8月5日,江苏省无锡市119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滨湖区南泉镇南山村一处居民房发生火灾。无锡消防支队青园路中队接警后立即出动4辆消防车、20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救援。消防官兵到场时,先将煤气罐从屋内戗出,随即继续对大火展开扑救,20分钟后,大火被完全扑灭。由于室内仍有大量浓烟,消防队员随后又用30分钟将浓烟排出室内。据了解,火灾是户主家的孩子在堆放杂物的地方玩火引发的。儿童年幼无知又缺乏生活经验,出于好奇心,有时要玩火。他们不了解火的危险性,因玩火而引起的火灾时有发生。

  儿童玩火不但使财产蒙受损失,有时也会危及到其自身及其他人的生命安全。作为家长,一定要耐心地向小孩子们讲明玩火的危险性,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绝对不能让小孩子玩火。同时要采取一些有效措施,防止小孩子玩火。像火柴、打火机等火源都应该收藏好,不能让小孩子拿到,以防因为玩火而造成人为的火灾。

敬畏真实 发表于 2014-9-11 15:31:20

       第十三条:不占用、堵塞或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不设置妨碍消防车通行和火灾扑救的障碍物。
  案例:2011年7月8日21时30分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一小区楼下的一饺子馆煤气罐泄漏,随时可能爆炸。消防官兵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私家车挡在小区的消防通道上,消防官兵只能连接起数十米的水带灭火,延误了最佳的扑救时间。  占用和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人员无法通过疏散通道安全逃生,特别是在人员密集的商场、超市、歌厅、宾馆等公共场所,疏散通道必须时刻保持畅通,任何时候不能以任何借口为目的,擅自将单位内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挪作他用或者堵塞、封闭。
  第十四条:不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不乱扔烟头。
  案例:2012年5月1日15时19分,乌海市海南区西来峰工业园区一建筑工地发生火灾。经调查,火灾是由于工人随意丢弃烟头引燃楼内锯末,进而引发火灾。相关负责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一些人喜欢躺在床上吸烟,稍不小心,烟蒂将会在被褥上引起火灾,特别是身体疲倦或者酒醉之后,常常烟未吸完,人就睡着了,致使烟蒂燃着被褥、蚊帐等可燃物,导致危险发生。
  第十五条:学校和单位定期组织逃生疏散演练。
  案例:2013年3月29日上午9时,呼和浩特第十九中学举办应急救援演练。  学校和单位作为消防安全保卫重点,更是火灾高危、高发的重点,消防安全这根弦时刻不容松懈。
  第十六条:进入公共场所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记住疏散方向。
  案例:2005年12月15日,吉林省辽源市中心医院突发特大火灾事故中,数名难以忍受浓烟熏烤的群众,跳楼逃生。火灾共致37人死亡。  分析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还是与医院的患者、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有关。其实无论是发生火灾的医院,还是宾馆、歌厅等公共场所,市民要用心留意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方向,是否能迅速逃生,一旦灾难来临,心中有一个最佳的应急逃生办法。
  第十七条:遇到火灾时沉着、冷静,迅速正确逃生,不贪恋财物、不乘坐电梯、不盲目跳楼。
  案例:2008年8月30日晚,兴安盟科右前旗索伦镇一家商店发生火灾,商店主人及家人先后抵达火场后,不顾别人劝阻,强行打破玻璃进入店内搬财物,但一去不复返。直到消防官兵将大火扑灭后,在火场废墟中发现了兄弟俩的尸体。  消防专家警告,遇到火灾,必须迅速疏散逃生,千万别为穿衣或寻找贵重物品而浪费时间,更不要在已经逃离火场后,为了财物而重返火口。
  第十八条:穿过浓烟逃生时,尽量用浸湿的衣物保护头部和身体,捂住口鼻,弯腰低姿前行。
  案例:2011年4月的一天夜晚,乌兰察布市一小区高层住宅楼突发火灾。一户居民发现随即叫醒众多邻居,大家用湿毛巾捂着口鼻弯腰匍匐,在浓烟肆虐的黑暗中摸索下楼,成功脱险。  火灾发生后,一定要沉着冷静,浸水衣物或毛巾手帕捂住口鼻,采用匍匐姿势,尽量贴近地面设法快速逃生。
  第十九条: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案例:2012年8月13日,河南郑州市一女子在家做饭,炒菜时不慎将油锅的油烧着,并溅在衣服上,其丈夫用盆接水泼在她身上,不料火越烧越大,女子也付出生命代价。  身上着火时,一定要找准着火的原因,如果是油锅着火,切不可用水去扑救。在家中最好用一床厚重的棉花被,将人盖住,采用隔绝空气的办法灭火。
  第二十条: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毛巾衣物堵塞门缝,发出求救信号等待救援。
  案例:2011年9月6日,呼和浩特市小府路的一栋居民楼,一对20多岁的姐妹被楼道里突如其来的大火烧成重伤。  消费人员提醒广大群众:当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时,可采取寻找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堵塞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待援。
       来源:安全管理网

名妆形象设计 发表于 2014-9-15 13:50:40

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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