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村里签订的拆迁协议是否有效?
【咨询】: 我的两间店面与村里的两间店面相连。两年前,经有关部门鉴定,村里的两间店面房属于危房,村里决定拆除。因我的两间店面与之相连,于是村里要求与我协商房屋拆除事宜。经协商,村负责人与我就所有的两间房拆除和赔偿价款、拆除费用等事项签订拆迁协议,但到现在村里并未履行协议。请问:我与村里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是否有效?(潘先生) 【解答】:你与村里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村里未经建设项目批准,也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拆迁许可证,即与你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并在城市规划区外实施拆迁房屋,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故你与村之间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
如你的店面因村里拆危房而受损,应适用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规定 【解答】:
你与村里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规 ...
汪洋中的孤舟 发表于 2010-3-26 20:20 http://bbs.nhzj.com/images/common/back.gif
{:6_287:} 原来如此。明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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