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解读:
本条是关于共同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共同承揽人,指2个或者2个以上的人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合同。共同完成承揽工作的人称为共同承揽人。
根据本条规定:
第一,明确了当事人对共同承揽人的责任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即当事人有约定的,共同承揽人根据约定承担责任。
第二,明确了当事人对共同承揽人责任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即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承揽人承担连带责任。
最好能有典型案例或非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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