泪痕残 发表于 2010-12-2 10:15:14

为您解答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电话12333

   ●就业与再就业、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劳动合同、工资报酬、劳动保护……  政策咨询 办事指南 信息查询 投诉举报 社会调查  为您解答劳动和  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  1.问:在未订立劳动合同且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怎么确定?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2.问:在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怎么确定?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3.问:在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标准怎么确定?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政策问答  人工服务:工作日8时30分~17时30分  自动语音服务:全天  方便 快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浙江日报)

别无选择 发表于 2010-12-2 13:12:35

{:9_296:} 感谢分享。

大爱无痕 发表于 2010-12-3 21:19:50

{:6_287:} 学习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为您解答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的问题:电话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