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窗萤几 发表于 2010-12-2 16:53:11

年关将至一票难求租车拼车小心风险!

    【咨询】:      

   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我与老乡小李都开始考虑回家的方式。我们都已考出驾照,因此,打算合租一部车,分摊租金、汽油费、过路费拼车回家。请问,我们在出发前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李先生)      

    【解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你与老乡合伙租车回家,虽然不是商业目的,不属于那种共同出资、共负盈亏的合伙经营,但作为共同租赁的一方,如果在承租和使用车辆中造成车辆损失,应当就该损失对出租方、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你与老乡属于拼车人,事先也应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各种情况下责任怎么分担。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交通事故不是故意所为,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另外,拼车者最好是彼此熟悉的朋友,对驾驶人的驾车技术水平有所了解,以最大限度减少风险。

水手 发表于 2010-12-2 17: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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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先也应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各种情况下责任怎么分担。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交通事故不是故意所为,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另外,拼车者最好是彼此熟悉的朋友,对驾驶人的驾车技术水平有所了解,以最大限度减少风险。

大爱无痕 发表于 2010-12-3 21: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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