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3498|回复: 2

年关将至一票难求租车拼车小心风险!

[复制链接]

2720

主题

3626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8981
在线时间
691 小时
发表于 2010-12-2 16:53: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咨询】:        

     元旦和春节即将到来,我与老乡小李都开始考虑回家的方式。我们都已考出驾照,因此,打算合租一部车,分摊租金、汽油费、过路费拼车回家。请问,我们在出发前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李先生)      

    【解答】: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你与老乡合伙租车回家,虽然不是商业目的,不属于那种共同出资、共负盈亏的合伙经营,但作为共同租赁的一方,如果在承租和使用车辆中造成车辆损失,应当就该损失对出租方、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你与老乡属于拼车人,事先也应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各种情况下责任怎么分担。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交通事故不是故意所为,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另外,拼车者最好是彼此熟悉的朋友,对驾驶人的驾车技术水平有所了解,以最大限度减少风险。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441

主题

2103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304
在线时间
236 小时
发表于 2010-12-2 17: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事先也应签订一份协议,明确各种情况下责任怎么分担。只要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交通事故不是故意所为,那么协议就是有效的。另外,拼车者最好是彼此熟悉的朋友,对驾驶人的驾车技术水平有所了解,以最大限度减少风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54

主题

3303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6447
在线时间
171 小时
发表于 2010-12-3 21: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5 12:23 , Processed in 0.082849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