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JZ 发表于 2011-3-18 14:12:09
{:6_286:}剑心1 发表于 2011-3-18 14:12:43
构成诈骗罪独角兽 发表于 2011-3-19 13:00:09
这个案件并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的,如果原房东主观上只是想将该房屋卖的更好的价格,而不是想占有第一个购房者的房款的话,那么这个案件应当为房屋买卖的民事纠纷,反之,如果原房东想占有第一个购房者的房款而实施欺诈行为的话,则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因数额特别巨大,从一重处罚,最后应以诈骗罪定罪。葛666999 发表于 2011-3-19 14:15:09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意见,房东卖房之前,没有任何的协商,卖房之后,更没有退还一分购房款,也没有任何的联系,并且还变换手机号码,人都找不到。恶意占有购房款,欺诈特性非常明显。Kiki 发表于 2011-12-7 14:41:21
可怜啊笑弥陀 发表于 2012-1-19 17:34:15
这种事情在提树已经发生好几回咯夹软 发表于 2012-4-20 13:25:14
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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