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05:56

向灌水区版主蓝谷161致歉

本帖最后由 Afox 于 2011-9-16 21:51 编辑

{:soso_e140:}因为我没仔细阅读论坛规则,误解了蓝谷版主,不好意思

乐鱼 发表于 2011-9-16 21:08:31

你被警告了
注意啦

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11:00

注意什么?会被抓去殴打?还是会绑架我这个农民?

淡茶 发表于 2011-9-16 21:17:23

呵呵,可能你重复发帖了!!

蓝谷161 发表于 2011-9-16 21:20:47

呵呵,个中过程我想楼主应该最清楚
如果只是重复发帖,我好象还没给过谁警告
虽然斑规规定对于重复发帖,先警告再删除

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22:11

是因为那位版主把我的第一次发的贴沉了,也许是删了,因为当时没太注意消息,所以现在没有证据可以发给大家看。好端端的干嘛删我的贴,孩子吃到有虫的米饭的事儿,为什么不能在灌水区说呢?在掩饰什么吗?

淡茶 发表于 2011-9-16 21:25:27

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因为那位版主把我的第一次发的贴沉了,也许是删了,因为当时没太注意消息,所以现在没有证据可以发给大家 ...

重复发一个帖子是要删除的!!

蓝谷161 发表于 2011-9-16 21:41:43

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2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因为那位版主把我的第一次发的贴沉了,也许是删了,因为当时没太注意消息,所以现在没有证据可以发给大家 ...

我理解您的心情
每个孩子都是家长的心头肉
吃到劣质食物
有这样的反应是最正常不过
但希望您能理解
发生再严重的事情
都不是能不遵守论坛规则的理由
对于您怀疑我是否与此事有关或者是受人之托关闭您的帖子
我亦一一作了解释
我怕您对论坛的规则不是很了解
也对您解释了重复发帖的处理原则
http://bbs.nhzj.com/thread-928794-1-1.html这个是您发在动态的相同内容的帖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
您还以我是否有良知相要挟再次重复发帖
正因为我的良知
所以我不得不再次处理您的帖子,这次才给了您警告



您需要什么证据说一声我可以给您提供

是重复发帖的证据?
还是我短信提醒您的证据?

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46:58

您的意思是同样的话题不应该再出现在同一个论坛里是吗?汗~!不好意思,我还真没有仔细阅读过规则。。。。。。。。。。在此向您道歉,抱歉!

蓝谷161 发表于 2011-9-16 21:53:36

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您的意思是同样的话题不应该再出现在同一个论坛里是吗?汗~!不好意思,我还真没有仔细阅读过规则。。。。。 ...

我正是怕您不了解版规才向您解释的
呵呵
谢谢您的理解{:soso_e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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