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3459|回复: 20

[咨询] 向灌水区版主蓝谷161致歉

[复制链接]

7

主题

147

帖子

787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787
在线时间
33 小时
发表于 2011-9-16 21: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Afox 于 2011-9-16 21:51 编辑

{:soso_e140:}因为我没仔细阅读论坛规则,误解了蓝谷版主,不好意思

点评

麻烦管理移到站务吧  发表于 2011-9-16 21:43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70

主题

3304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7118
在线时间
1128 小时
发表于 2011-9-16 21: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被警告了
注意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47

帖子

787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787
在线时间
33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21: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注意什么?会被抓去殴打?还是会绑架我这个农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6

主题

7090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2320
在线时间
3039 小时
发表于 2011-9-16 21: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呵呵,可能你重复发帖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2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历届版主

简单生活简单爱

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

积分
14266
在线时间
9465 小时
发表于 2011-9-16 21:2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呵呵,个中过程我想楼主应该最清楚
如果只是重复发帖,我好象还没给过谁警告
虽然斑规规定对于重复发帖,先警告再删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47

帖子

787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787
在线时间
33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21: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是因为那位版主把我的第一次发的贴沉了,也许是删了,因为当时没太注意消息,所以现在没有证据可以发给大家看。好端端的干嘛删我的贴,孩子吃到有虫的米饭的事儿,为什么不能在灌水区说呢?在掩饰什么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6

主题

7090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2320
在线时间
3039 小时
发表于 2011-9-16 21: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22
是因为那位版主把我的第一次发的贴沉了,也许是删了,因为当时没太注意消息,所以现在没有证据可以发给大家 ...

重复发一个帖子是要删除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2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历届版主

简单生活简单爱

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

积分
14266
在线时间
9465 小时
发表于 2011-9-16 21:41: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22
是因为那位版主把我的第一次发的贴沉了,也许是删了,因为当时没太注意消息,所以现在没有证据可以发给大家 ...

我理解您的心情
每个孩子都是家长的心头肉
吃到劣质食物
有这样的反应是最正常不过
但希望您能理解
发生再严重的事情
都不是能不遵守论坛规则的理由
对于您怀疑我是否与此事有关或者是受人之托关闭您的帖子
我亦一一作了解释
我怕您对论坛的规则不是很了解
也对您解释了重复发帖的处理原则
http://bbs.nhzj.com/thread-928794-1-1.html这个是您发在动态的相同内容的帖子
在这样的情况下
您还以我是否有良知相要挟再次重复发帖
正因为我的良知
所以我不得不再次处理您的帖子,这次才给了您警告



您需要什么证据说一声我可以给您提供

是重复发帖的证据?
还是我短信提醒您的证据?

评分

参与人数 1积分 +20 金币 +10 收起 理由
。小逃 + 20 + 10 辛苦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147

帖子

787

积分

Lv.3 平民

Rank: 3Rank: 3

积分
787
在线时间
33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1-9-16 21:46: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您的意思是同样的话题不应该再出现在同一个论坛里是吗?汗~!不好意思,我还真没有仔细阅读过规则。。。。。。。。。。在此向您道歉,抱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2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历届版主

简单生活简单爱

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Rank: 26

积分
14266
在线时间
9465 小时
发表于 2011-9-16 21: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Afox 发表于 2011-9-16 21:46
您的意思是同样的话题不应该再出现在同一个论坛里是吗?汗~!不好意思,我还真没有仔细阅读过规则。。。。。 ...

我正是怕您不了解版规才向您解释的
呵呵
谢谢您的理解{:soso_e18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9-30 15:39 , Processed in 0.104282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