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后期事宜?
交通事故后及如何处理事故后期等理赔问题2011年9月12日晚上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A)与一辆机动车相撞(以下简称:B),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书已判定:肇事者B承担50%的责任;电动车主A承担50%。十字路口无红绿灯,B是主道,A是侧道,有一让行标志(但是被树遮挡,相当于虚设)B超速行驶,道路限速60,责任书里写着时速约90公里。据A陈述当时目测对方距离还很远(几百米远),附上事故现场图。问题一:事故发生后一个多月才拿到事故责任书,是否合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要检测酒精含量?问题二:A持有的是E照,现被定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证机动车,还要罚款,扣分。电动三轮车有商家的销售凭证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上牌证明。事后查知,新国标出台后,电动车一下子变为机动车了,普通老百姓几乎都不知道,只因为企业,商家照常在生产,销售,车牌照样可以上牌,可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以非法车辆,无证,无牌来处理,合理吗?如何维护老百姓的权益?问题三:交通事故之后,A右膝膝盖骨开放性骨折,其他部位不同程序损伤,在治疗期间,肇事者B只付给A医疗费用为5000元整,后期A自己垫付医疗费用为4万元左右,住院期间多次拨打对方电话不接,也不肯付款,怎么处理?现在A出院回家休养,伤势严重,不能走动。涉及到的赔偿问题该如何处理?针对上述问题,简析如下:
1、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多少时间作出?
对此,相关法规规定有三种情形:(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见,不能一概而论,而要区分具体情形来加以分析。
2、交通事故发生后是否一定要测试酒精含量?
对于无明显饮酒嫌疑的驾驶员,交警不必测试其酒精含量。
3、不知电动三轮车按机动车处理的法律规则,也被扣分,是否合理?
“不知法律也不能免责”,这是一句古老的法律谚语,它是处理法律认识错误的一个原则。换言之,法律的生效有其特定的规则,而不受人们是否实际知晓所制约。
4、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应如何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见,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有两种方式:一是调解;二是诉讼。值得注意的是,调解必须以自愿为原则;调解也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即也可以不经调解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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