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及如何处理事故后期等理赔问题 2011年9月12日晚上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A)与一辆机动车相撞(以下简称:B),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书已判定:肇事者B承担50%的责任;电动车主A承担50%。十字路口无红绿灯,B是主道,A是侧道,有一让行标志(但是被树遮挡,相当于虚设)B超速行驶,道路限速60,责任书里写着时速约90公里。据A陈述当时目测对方距离还很远(几百米远),附上事故现场图。
问题一:事故发生后一个多月才拿到事故责任书,是否合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要检测酒精含量? 问题二:A持有的是E照,现被定为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无证机动车,还要罚款,扣分。电动三轮车有商家的销售凭证和相关管理部门的上牌证明。事后查知,新国标出台后,电动车一下子变为机动车了,普通老百姓几乎都不知道,只因为企业,商家照常在生产,销售,车牌照样可以上牌,可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就以非法车辆,无证,无牌来处理,合理吗?如何维护老百姓的权益? 问题三:交通事故之后,A右膝膝盖骨开放性骨折,其他部位不同程序损伤,在治疗期间,肇事者B只付给A医疗费用为5000元整,后期A自己垫付医疗费用为4万元左右,住院期间多次拨打对方电话不接,也不肯付款,怎么处理?现在A出院回家休养,伤势严重,不能走动。涉及到的赔偿问题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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