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308|回复: 0

[办案手记] 我在办案时被误当成骗子

[复制链接]

2470

主题

3213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704
在线时间
166 小时
发表于 2012-4-10 08: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江北法院 周琴娜法官

       我刚经手的一起民间借贷诉讼案,案值不大,才2万元,可找债务人的过程挺复杂。

  两年前,陈某曾借了2万元给黄某,双方写了借条约定一年后还清,借条上还清晰地写上了黄某的身份证号码。但还款期限到了,黄某却不见了踪影。陈某向法院起诉,因找不到人而申请撤诉。

  今年,陈某再次来到法院起诉。本来,我想通过法院公告的方式向黄某送达开庭通知,但陈某说,经多方打听,已经找到了这个黄某,就在鼓楼附近开店,并提供了联系电话和地址。

  我拨通了黄某的电话,和他仔细核对了身份证号码后,确认他就是陈某起诉的借款人,便告诉他陈某因他欠款不还已将他告上法庭。不料,黄某在电话里表示根本不认识陈某这个人,借款更无从谈起。

  我想,黄某年纪尚轻,也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如果真有借款2万元的事,他似乎无需抵赖。可见陈某证据确凿,我便约双方次日下午1时半准时到法院对质。

  陈某如约而至,可黄某却迟迟未到。我再次拨通电话,这次接电话的是位女士,自称是黄某的姐姐。她在电话里说弟弟不认识陈某,也未向陈某借过钱。她还在电话中狠狠地对我说:“冒充法院打电话的骗局已经不新鲜了!你这个骗子!”

  我被人当成骗子了。无奈,我将诉讼材料送至黄某的饭店。拿到了诉讼材料的黄某再次接到我的电话时,不再怀疑了。我便约双方再来法院。

  这一次是黄某先来,陈某随后而至。未想到,陈某看到黄某,第一句话就是:“他根本就不是黄XX!”

  我详细询问黄某得知,他曾丢过身份证。那事实很清楚了,有人拾到黄某的身份证后,冒名向陈某借款。

  陈某撤回了起诉,并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来源:宁波晚报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诸葛宁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8 22:27 , Processed in 0.074778 second(s), 20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