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0090|回复: 8

[消防知识] 家庭失火应急十要

[复制链接]

543

主题

951

帖子

7697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697
在线时间
228 小时
发表于 2011-11-8 17: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一、初起火最易扑灭,在消防车未到前,如能集中全力抢救,常能化险为夷,转危为安。

       二、要早报警,报警愈早,损失愈小。牢记“119”火警电话。

       三、要先救火,后搬运财物,片刻延误,易成巨灾。失火时,不宜先抢救财物,易被咽呛窒息而死或失去逃生的时机。

       四、要沉着冷静,严守秩序,才能在火场中安全撤退。倘若争先恐后,互相拥挤,阻塞通道,导致自相践踏,会造成不应有的惨剧。

       五、下楼通道被火封住,欲逃无路时,将被子单、台布撕成布务,结成绳索,牢系窗槛,再用衣角护住手心,顺绳滑下。

       六、邻室起火,万勿开门,应跳入窗户阳台,呼喊救援或用前法脱险。否则,热气浓烟,乘虚而入,使人窒息。

       七、烟雾较浓时,不必惊慌,宜用膝、肘着地,匍匐前进,因为近地处往往残留清新空气。注意,呼吸要小而浅。

       八、在非上楼不可的情况下,必须屏住呼吸上楼。因为浓烟上升的速度是每秒3?/font>5米,而人上楼的速度是每秒3?/font>5米,而人上楼的速度是每秒0.5米。

       九、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也可用房内花瓶、水壶、金鱼缸里的水打湿衣服、布类等掩住口鼻。带婴儿逃离时,可用湿布轻蒙在他的脸上,一手抱着他,一手着地抓行逃出。

       十、逃离前必须先把有火房间的门关紧。特别是在住户多的大楼及旅馆里,采用这一措施,使火焰、浓烟禁锢在一个房间之内,不致迅速蔓延,能为本人和大家赢得宝贵时间。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5 收起 理由
特比亚 + 5 支持播报!

查看全部评分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915

主题

9859

帖子

4万

积分

版主

理解万岁

积分
48871
在线时间
5822 小时
发表于 2011-11-9 21:08: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感谢分享

学习中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2

主题

3258

帖子

66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66
在线时间
638 小时
QQ
发表于 2011-11-9 22:22: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弱弱的问下 谁把这帖给删了的?
本主题由 天上人间 于 5 小时前 反删除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0

主题

7

帖子

3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35
在线时间
2 小时
发表于 2011-11-15 14: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看了,很有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4

主题

6790

帖子

3万

积分

Lv.19 宰相

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Rank: 19

积分
32183
在线时间
2318 小时
发表于 2012-1-29 16: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e18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25

帖子

56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56
在线时间
8 小时
发表于 2012-1-31 21:26: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湖北
{:soso_e181:}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6

主题

1121

帖子

6085

积分

Lv.13 六品通判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6085
在线时间
327 小时
发表于 2012-2-7 16:39: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看了,很有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2

主题

1万

帖子

5万

积分

Lv.21 亲王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57889
在线时间
3378 小时
发表于 2012-2-9 03: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感谢分享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9

主题

76

帖子

113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113
在线时间
97 小时
发表于 2012-3-16 13:42: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学习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13 16:15 , Processed in 0.108204 second(s), 26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