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上网何来上网费 网通宽带收费受质疑 维权网北京讯:2011年4月25日,杭州消费者刘先生向维权网反映,称其未使用网通宽带,却被要求交纳上网费用,否则其与网通绑定的固定电话将会停机。杭州华数宽带套餐现在并不包含固定电话, 消费者拒绝网通捆绑消费 据刘先生介绍,他于2010年2月办理了网通720元/年1M流量业务。到2011年2月23日该续交下一年度上网费用时,网通强制要求其办理960元/年2M流量业务,此业务需预存200元话费,赠送两张宽带捆绑电话卡。“我不想办这种业务,但是当时与营业厅工作人员理论无果。” 刘先生说,由于拒绝了网通此捆绑消费,他未能顺利办理续费业务。几番周折后,2011年4月16日在当地消协的帮助下,他才得以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办理续费手续。 报停期间产生上网费用 然而,令刘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其宽带服务在报停期间却产生了上网费用。2011年2月24日到4月16日期间,由于未及时续费,网通营业厅便停止了刘先生的宽带服务。然而4月20日,刘先生却接到固定电话缴费通知,要求其缴纳2011年3月份电话费75.8元,其中包括上网费60元。 对此,刘先生表示,他不可能缴纳此费用,他说:“宽带被停了,怎么会有上网费?” 然而,4月24日刘先生又接到催缴话费的通知称,如不如期缴纳该费用,电话将被停机。无奈之下,刘先生到当地消协、物价局等地四处寻求帮助。 网通:新来的营业员不知情 针对此事,网通公司工作人员王女士表示,通知消费者缴费的是新来的业务员,对消费者刘先生的情况并不了解。 如今,霸王条款四处横行,曾经东莞电信宽带套餐中一定要包含固定电话,就让客户非常不满意,通信行业尤为突出。一句“新来的业务员不知情”就成了网通公司收取报停期间费用的合理解释。一名知情认识透露,虽然网通在宽带停止服务期间收取上网费不合法,但该现象却普遍存在于通信行业。 通信行业霸王条款何以霸气十足?究其原因,该行业背后的垄断市场和不规范的市场竞争是其强大的支撑力量,且目前对于这种竞争的监管暂无很有效的约束手段。对此,消费者纷纷反映希望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大力加强地方通信监管的力度,以保障消费者应有的权利不受侵犯。 维权网法律提示: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不得单方决定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消费者有选择服务类型的自由权,网通公司强行规定其必须办理高价格的服务,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消费者有权拒绝接受该“规定”,同时,本案中在消费者的上网报停期间,消费者因为未及时续费,网通公司停止了宽带服务,要求收取上网费,显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网通公司工作人员无论是新来的还是老员工,其代表的都是公司,行使的都是职务行为,网通公司不应当因为其内部工作人员的失职而让消费者来承担后果,未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停止该行为,已经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尽力弥补。(安树春/文)来源:杭州华数宽带网 http://www.0571cn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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