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3995|回复: 9

[咨询] 农村房屋买卖

[复制链接]

49

主题

92

帖子

273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273
在线时间
163 小时
发表于 2011-11-26 15:4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梅林乡下村上现在流行房屋买卖,我们是外地人,听说好多外地人都在哪个哪个村买了房子,可就是户口转不过来,也就是说没房产证,不知这样是不是合法的?房屋的使用年限又是多少年?这样的买卖是不是对我们外来人很不利?因为我们也打算买,不知是否可以?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314

主题

798

帖子

5736

积分

Lv.12 七品知县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5736
在线时间
137 小时
发表于 2011-11-26 23:31: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到农村购房无效,租房不得超过二十年
http://bbs.nhzj.com/thread-1014000-1-1.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0

主题

895

帖子

7041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041
在线时间
355 小时
QQ
发表于 2011-11-28 09: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非本集体成员,禁止房屋买卖。不过可以考虑租赁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3

主题

9109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9175
在线时间
1547 小时
发表于 2011-11-28 09: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永远做不了房产证
但是世世代代住住人那没问题
再拿出去买卖交易就有困难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7

主题

501

帖子

2377

积分

Lv.6 进士

Rank: 6Rank: 6

积分
2377
在线时间
93 小时
发表于 2011-11-28 13:00:4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244

帖子

1294

积分

Lv.4 秀才

Rank: 4

积分
1294
在线时间
77 小时
QQ
发表于 2011-12-1 22:03:0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集体房屋买卖从法律角度分析,一般是认为无效的。但是,从事实处理上来讲,又有不同的处理方式。现在有太多的集体房子买卖,特别是梅林这样迟早会国有化改造的地方。一般,对买方来说,风险在于过了若干年后,买卖合同一旦宣告无效会怎么处理?根据现在有的相关判例,如果房子性质不宜过户的,在判决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会判决出卖方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具体可以联系QQ591214123商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16

帖子

210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210
在线时间
5 小时
发表于 2011-12-2 09:52: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可以考虑租赁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

主题

92

帖子

273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273
在线时间
163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1-12-2 14: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古爷 发表于 2011-11-28 09:44
永远做不了房产证
但是世世代代住住人那没问题
再拿出去买卖交易就有困难了

那期限是多少年呢?世世代一直住下去?那岂不比买商品房70年划算多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63

主题

9109

帖子

4万

积分

Lv.20 君王

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Rank: 20

积分
49175
在线时间
1547 小时
发表于 2011-12-3 09:39: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gaoxia4732 发表于 2011-12-2 14:58
那期限是多少年呢?世世代一直住下去?那岂不比买商品房70年划算多了。

没有期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1

主题

1万

帖子

6万

积分

Lv.21 亲王

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Rank: 21

积分
61449
在线时间
1273 小时
发表于 2012-4-18 20: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路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5 02:44 , Processed in 0.095528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