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12·4”法制宣传日。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人们值得记忆的一年,经过6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在这一年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此外,诸多的人物和事件留下了浓重的印迹——这一年,扶起跌倒老人成了一个法律难题;这一年,一个叫悦悦的小女孩离我们而去;这一年,不断有人在违法犯罪以后公然“拼爹”……这一年,新中国第一次消减死刑罪名;这一年,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即将过去的2011年,是中国法治进程值得记忆的一年,因为经过60年的不懈努力,我国在这一年形成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此外,诸多的人物和事件留下了浓重的印迹——这一年,扶起跌倒老人成了一个法律难题;这一年,一个叫悦悦的小女孩离我们而去;这一年,不断有人在违法犯罪后公然“拼爹”……这一年,新中国的刑法第一次消减死刑罪名;这一年,6000万人不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一年,几多贪官污吏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我们在悲喜之余,或许能够更加懂得如何去获得公平正义,如何去维护法治精神。
“法治”不是靠宣传就能达成的,而是要靠你我每一个人都有法治的精神和法治的实践,唯此,我们才能一步步更加靠近法治……
——编者
争议多的几大案
NO1
天价过路费案
河南禹州农民时建峰为逃避过路费,拿着两套假的军车牌照营运,8个月内共计通行2362次,逃费金额为人民币368.2万余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时建峰无期徒刑。其后,时建峰自曝是为弟弟顶罪,其弟时军峰随之自首。2011年1月16日,河南省高级法院和平顶山市中级法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对负责此案的4名责任人进行问责。
点评:
时建锋一定不会想到,自己的案子会把四位法官“拖下水”,还引起了公众对天价过路费的愤怒和追问。尽管案件伴随着法院问责、案件再审等程序淡出了公众视野,但高速公路收费却“依然故我”。
套军牌躲过路费,时家兄弟的行为当罚。但依照一审法院认定的“8个月获利20余万元,应缴过路费368万元”一算,如果不逃过路费,时家兄弟简直是在给收费站打工,而且还越打越亏。如果守法一定亏,违法或许赢,谁会心甘情愿地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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