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三个关键 强化责任落实
检察日报评论员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新修订的《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这是高检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从制度上保证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负起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
实行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检察机关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提高检察机关自身监督能力和执法公信力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行修订后的《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实施办法》,抓住三个关键环节,强化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 明确责任内容。责任分解是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础环节。任务不清、责任不明,就不可能落实好。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主体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负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并细化了各自的具体职责。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对号入座,逐条逐项落实,切实做到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强化检查考核。检查考核与监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推动环节。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明确了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的具体部门、时间要求、重点内容、方式方法以及具体程序等。强调检查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院纪检监察部门、政工部门、机关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检查考核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人、落实到事。
严格责任追究。责任追究是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惩处环节。新《实施办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而具体地规定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实施办法》规定的职责,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职责,疏于监督管理,致使领导班子成员或者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违纪违法问题,应当追究责任的具体情形。明确了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党纪处分、检纪处分、组织处理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等。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保证《实施办法》的刚性执行。
检察干警能否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关键在于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仅要以身作则,而且要带好队伍、管好下属。因此,一定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全面履行自身职责。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保证检察队伍风清气正,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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