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的危害性很大,但同时又具有很强隐蔽性,许多受害者被骗入传销窝点,甚至参与传销仍不自知,那么传销到底是什么?我们该如何擦亮眼睛,看清传销骗局?近日,记者专访了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任晓光,请他来给大家“解疑”、“支招”。
特征 控制精神骗取会费
“实施传销活动的主要方式是对受骗人员实行精神控制。”任晓光告诉记者,许多传销组织都是利用人们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发财“神话”。当受骗者被以招工、介绍工作为名诱骗到传销窝点后,即被实行封闭式控制,并对被骗者采用高频率、高强度的“洗脑”,使之产生心理强制,在思想上形成一种单纯追逐经济利益的疯狂心态。
任晓光说,受骗者一般会被强制要求购买一份三五千元的产品,而这类产品多为廉价劣质商品,甚至是并不存在的虚拟商品,其实质就是为了骗取“入门会费”,而在计酬或者返利方式上则是采用发展下线的数量作为依据,以此来促使传销人员为追求更多的经济利益诱骗亲朋好友加入。
“传销组织者将参与者所交纳的钱,小部分用于发放所谓的直销奖、差额奖、育成奖等,以此鼓励参与者不断发展下线,达到他们骗取更多钱财的目的,而大部分被他们占为己有进入了个人腰包。”任晓光说,组织者鼓吹的两三年以后可得到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的回报根本不可能实现。
危害 扰乱经济害人害已
“传销最直接的危害就是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影响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任晓光表示,传销涉及地区广、人员多、资金大,有的还伴有非法集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大量违法行为,严重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和生命财产安全。
他说,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事等,其不择手段的欺诈行为,引发亲友反目,父子恶语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大部分参与者都会血本无归,甚至跳楼轻生,而一些传销人员为了拉人头对他人进行非法拘禁,甚至引发抢劫、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给社会治安带来隐患。”
记者了解到,传销犯罪作为一种涉众型犯罪,《刑法》中明确规定:“组织、领导进行传销活动,将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提醒 身陷传销如何脱身
一旦被骗入传销窝点,面对传销人员严密的看守和日复一日的“洗脑”,该如何应对并采取积极稳妥的自救方法?任晓光告诉记者,身陷传销窝点都会受到24小时监视,很难脱身。但并非没有办法。我们可以通过以下“策略”使自己安全逃脱:
1.坚定意志,保持清醒的头脑。要让传销组织相信你已被“同化”,骗取信任后找准时机逃脱,比如可趁出外发展市场和“下线”时伺机脱逃。
2.外出的时候,注意周边的环境和标识,比如路名、商店等,寻找机会报警,在求救时尽量做出一些异常或者夸张的举动以引起旁边人的注意。
3.若没有机会出门,可事先写好含有被困地点的求救纸条,趁人不备扔出窗外,发出求救信号。
4.从内部瓦解传销组织,说服同伴共同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