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062|回复: 3

闯黄灯视同闯红灯 那么设置黄灯干什么

[复制链接]

291

主题

909

帖子

6043

积分

Lv.13 六品通判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6043
在线时间
153 小时
发表于 2012-4-17 09: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2012年04月17日07:32   成都商报


□马涤明


日前有媒体报道,闯黄灯行为性质认定和执法标准的问题已经引起公安部的重视,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更加明确和细化的执法标准。


笔者认为,不管标准如何明确与细化,“黄灯”就是“黄灯”,其功能绝不应该等同于红灯。黄灯既然表示警示,那么,黄灯闪烁就不能理解为禁止,毕竟“警示”与“禁止”是两个概念。而如果黄灯闪烁时车辆通过视同闯红灯,黄灯也就没有了存在的意义。如此,只设置红绿两种信号灯不就没争议了?


至于说,道交法规定的“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其措辞本来就有些似是而非———实际上,红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也完全可以且应该继续通行。已经“越过停止线”,如果停在路中间,反倒会影响正常通行。这道理其实很简单。


而再进一步推敲这段法律语言,“黄灯亮时,已经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并没有说,没越过停止线的车辆面对黄灯,可以通行还是不准通行。那么,依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理原则,没有明确规定“不准通行”,就是“不禁止”。“红灯亮时禁止通行”,说得再明白不过,而没说黄灯亮时禁止通行。当然了,正因如此,标准才要更加明确和细化。但假如“明确和细化”之后的标准为“黄灯亮时,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辆禁止通行”,“黄灯”岂不就变成了“红灯”———二者没有区别,黄灯就可以取消了。然而黄灯却又是不可以取消的———不论是最早设计三色信号灯的理念,还是全世界普遍执行到今天的通行规则,都说明黄灯有存在必要。那么,黄灯就应该有自己独立的、区别于红灯的功能。


黄灯不只具有清空已经进入路口的车辆的功能,如果仅是这一种功能,完全可以由红灯承担,何必非要加上一个黄灯呢?黄灯的警示作用,主要是给驾驶人以足够的反应与调整时间:速度降不下来的,黄灯亮时可以过去,以避免急刹车造成后车追尾;而能不过的尽量不要通过,更不能争分夺秒抢行。黄灯刚闪时,来不及停下来的车辆“闯黄灯”,既离闯红灯闪烁还有一段时间,也不可能影响到另一侧方向车辆的通行,因为还存在路口距离、起步时间等方面因素。而黄灯如果闪烁或亮起一段时间了,车辆仍然“闯”,面临闯红灯的风险就很大了,但这个应由驾驶人自己掌握,而不宜死规定为黄灯亮时不能通过。


(成都商报电子版)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77

主题

5438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9637
在线时间
1320 小时
发表于 2012-4-17 09:37:0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车不好开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19

主题

3872

帖子

2万

积分

Lv.18 一品总督

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Rank: 18

积分
21260
在线时间
1946 小时
发表于 2012-4-17 09:56: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有道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主题

378

帖子

1799

积分

Lv.5 举人

Rank: 5Rank: 5

积分
1799
在线时间
416 小时
发表于 2012-4-17 13:09: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广东
扯淡,如果黄灯亮时没有越过停止线的车能停下来,那就不存在红灯亮时有越过停止线的情况,存在即合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8 11:02 , Processed in 0.084030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