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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会有报应的

[咨询求助] 交通肇事撞死人,对方仗势不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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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7:34:1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阿联酋

回复 55# 会有报应的 的帖子

你砸别人门干什么啊,郁闷。你们应该好好的协商一下赔多少钱啊。兄弟。搞不好别人还要去告你。人死了请节哀。同情那个孩子。可怜啊。我声明一点我不是那个姓竺的男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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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9: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去西藏 于 2009-2-2 10:57 发表
中国法律唯一杀人不偿命的就是 交通肇事

应该取消交通肇事罪,按故意或过失伤害或致人死亡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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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9:06: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lxf 于 2009-2-2 16:25 发表
这对姓竺的夫妻看上去就不像好人! 去死吧!会下地狱的!真的会有报应的!!!

你有见过他们吗?什么叫看上去不是好人,我觉得你也不是什么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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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9: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按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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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9: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指尖的呻吟 于 2009-2-2 17:53 发表

禽兽不如,灭绝人性。因果报应这句话会实现的。
我最讨厌听到这种事,希望小宣宣来世一路平安。

  

你们这样诅咒别人,难道你们就会有好的报应吗?出了这样的事谁都不想的,就算再怎么坏的人,我想也不会开车故意去撞人吧,我们根本不了解事情的内幕,生命诚然可贵,但是这也应该是个意外,肇事人不可能不内疚,我想楼主很多东西也是夸大其词的,死者为大,我们该为这个小生命痛心,但是事情本身还是有很多观点是要我们深思的.出了事情,我想双方坐下来解决问题才是最要紧的,而不是用武力或者是诅咒这么下贱的手段就能解决的,钱当然没有生命重要,但是不管怎么样,这也是一种安慰.逝者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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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9: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46# 公孙大娘 的帖子

我觉得你这样的人,太没有素质了,人家出了事情,你明显是属于起哄的,看人家好玩,杀来杀去,这个社会还有法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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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9: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天使在人间 于 2009-2-3 11:23 发表

有理



故意肇事?你要为你的言论负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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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9: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会有报应的 于 2009-2-3 16:59 发表
杀手是最后的事情。
现在对方寻求协商,那就先协商。
协商不好,把对方变成“名人”,每天恳请大家的口水淹死他们,走大街上就有指头戳他们脊梁骨。



将心比心,没有人会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你这么毒的诅咒别人,希望你是一个行的正的人才行.现场的奶茶应该是没有开封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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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19:37: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北路阁 于 2009-2-3 16:10 发表
无证驾驶,致人死亡,要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如果效果理想,可争取缓刑!如果是男的开车的话!!刚起步时离合器松的太快,造成车子猛向前冲!这是新手和不会开车的人的毛病,我建议请公安局出面调查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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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3 21: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受害家属无权无势,无门无路,不会吧受害家属当地也是有头有脸有势力人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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