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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员工离职2年后成被告 代人签收货物风险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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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08:56: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代签快递、代收货物的事情很常见,但其中的风险不容忽视。这不,两年前,小陈在替公司签收了货物,如今,早已离职的他却被人告上法庭,要求偿还货款。昨日,在法官的调解下,原告撤诉。

  小陈原来在一机械制造公司工作,因为公司小,没有仓库保管人员,因此货物到了,老板又不在时,他就常常帮着签收货物。2010年初,公司向绍兴上虞某电气厂买了数套机械部件,卖家将货运到公司时,老板不在,小陈便如常在送货单上签了字。几个月后,小陈辞职离开了。

  今年3月,陈先生突然收到法院传票,这个他早已毫无印象的电气厂将他告上了法院,让他归还货物或者支付货款。小陈一下子情绪激动了,一再表示不去应诉:“我只是打工的,帮着签收而已,货物也都运进公司了,让我拿什么还?”

  同样委屈的还有原告。原来,电气厂此前已在上虞起诉过这家机械制造公司,但因为送货单上只有陈先生的签名,没有公章,机械制造公司老板一口咬定小陈不是公司的员工,电气厂又无法提供其他证据,被法院驳回了诉讼请求。

  为还自己清白,小陈去社保机构开具社保缴费证明,并收集整理了他在原公司的工资单。法官在耐心细致地调查审理后,查明了事实,认为小陈收货的行为系职务行为,其在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应由所在公司承担。最终,原告撤诉。

  法官提醒,部分企业、个体工商户送货到客户处时,只是简单由保安、门卫、工人等签收,存在风险。一旦接收货物的企业拒不承认,且又没有证据证明签收货物的人员为该企业员工的话,即使通过诉讼途径追讨,也可能因证据不足而得不到法院支持。

  在取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人可以代签快件吗?记者就此咨询了相关业内人士。据了解,快递公司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让他人代替顾客确认签字,变相剥夺了顾客享受的速递安全通行保障的权利,如果发生盗窃、损毁等情况,客户完全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速递公司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快递不是不能让他人代签,而是要有收件人本人的授权才行。”业内人士表示,如果签收人不在,委托其他人代为签收,应该与签收人联系后再进行,让代签人出示有效证件并保留相关复印件。

        来源:宁波晚报  记者 黄金 通讯员 李舒薪 方芳 北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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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18 13: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来代签的风险是怎么的大的啊。怕怕了以后不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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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 21:22: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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