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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海滨少

[咨询求助] 为何世间如此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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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4:41: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可馨1103 发表于 2012-5-23 10:45
楼主应该把孩子带走,不然孩子会恨你一辈子的,恨你抛弃他,做娘的怎么忍心抛弃自己的骨肉呀。自己的日子再难 ...

{:soso_e181:}同感,孩子可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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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0 九品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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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4:51: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soso_e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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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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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4: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也怪自己吧,嗐了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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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1 亲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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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5:11: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你孩子多大了啊?一般法律规定孩子2周岁内都是由母亲抚养的,10岁以上是根据 孩子自己意愿,另外法官也会根据各自的生活 坏境,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有优先抚养权的,还有夫妻两个人感情不合,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的,这个不是律师说了算的,法律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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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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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5: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失足妇女,需要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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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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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5:56: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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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6: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当初你是瞎眼了,这么不负责任的男人,还配男人吗,你索性要这个孩子,然后让他拿出抚养费,一次性拿出多少多少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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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3 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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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6:05: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手刀 发表于 2012-5-23 10:36
哎,嫁人要擦亮眼
现在离了,你们或许都解脱了
可是孩子呢?你们的罪孽啊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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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6: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力洋不行,找宁海,宁海不行,找宁波,宁波不行,找杭州。。。。。。。。,我就不信找不到说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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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0 君王

曾经最美的那一刻.......你没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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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4 16: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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