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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开庭] 借用哥哥名字领取结婚证 离婚时出问题状告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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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6 19:1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赵某某因不到法定婚龄,便用哥哥名字登记结婚,谁料离婚时出现问题,遂将民政局告上法庭。日前,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当地民政部门撤销了该结婚证。

       赵某与赵某某系兄弟关系。2000年12月,赵某某办理结婚登记,因尚未达到法定婚龄,便以哥哥赵某的名义与李某某办理结婚登记。此时,其哥哥赵某已办有结婚证。即便如此,由于当地民政局没有进行严格审查,便办理了男方名字为赵某、女方名字为李某某的结婚证。这样,赵某拥有了两份结婚证,而赵某某则没有合法的结婚证。结婚登记后,赵某某一直与李某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结婚数年后,赵某某在向法院起诉与李某某离婚时,其所持“结婚证”的问题被发现。为此,赵某某向该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该结婚证。

       法院受理该案后进行开庭审理时,依法向当地民政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建议其主动纠正。当地民政部门接到该院司法建议后,亦认识到错误,撤销了该结婚证。赵某某因此申请撤回起诉,法院裁定予以准许。

     (来源:人民法院报 齐光辉 连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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