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使用灯光文明出行靠大家”倡议书 机动车驾驶人朋友: 文明使用车灯是改善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的一项重要措施,过去,我们彼此做出了不懈的努力。今天,让我们再次携起手来,尊爱生命、文明出行。开车上路,最重要的莫过于行车安全,而车灯对行车安全起着主动预防的作用。据统计,大约有30%的夜间交通事故与不规范使用车灯有关。“夜间行车,对面的灯光太刺眼,根本看不清车辆的位置……”这是众多驾驶人都有过的切身感受,并对此深恶痛绝。正确、规范、文明使用车辆灯光,既是行车礼仪,也是安全保障,更是大力践行文明出行的重要举措。车灯是汽车的无声语言,是透视社会文明的目光。规范使用车灯彰显交通文明、社会进步,为此我们共同呼吁,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规范使用车灯: 1、在城区照明良好的道路上不使用远光灯。 2、城区道路车辆交会时不使用远光灯。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夜间会车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 4、机动车通过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5、机动车夜间通过人行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交替使用远近光灯。 6、机动车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 您的举手之劳在给他人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会得到对方的认可与回应,让彼此都多一份安全;我们共同呼吁,请广大驾驶人踊跃加入“无远光灯日”活动,您的参与就是对文明交通的最好诠释。 宁海县文明办 宁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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