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421|回复: 0

[析案] 在外风流丈夫欠下6万债务

[复制链接]

369

主题

1150

帖子

7685

积分

Lv.14 五品知州

Rank: 14Rank: 14Rank: 14Rank: 14

积分
7685
在线时间
11 小时
发表于 2012-6-24 10:4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2008年,房女士的丈夫赵某与女子柳某在外同居,并和家里断绝经济往来。2011年年底,赵某忽然回家,家庭开始逐渐恢复和睦。但没过多久,赵某和房女士竟被柳某之母眭某告了。原来之前的那3年,赵某将自己全部身家都挥霍在柳某身上,最后还向眭某借债,累计达6万元。而赵某的这些荒唐行为,妻子房女士均不知情。

  庭审中,眭某以借款发生在赵某与房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由,要求房女士承担还款责任。近日,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法院判决该笔债务由举债人赵某个人自行承担,其妻子房女士不承担偿还责任。

        ■以案释法

        个人举债不属夫妻债务

  法院认为,虽然该笔债务发生在赵某与房女士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但赵某与房女士在举债之前未产生借债的合意,房女士甚至事先对赵某的举债行为毫不知情;且赵某离家三年,从未给家庭提供任何经济支持,该债务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也没有为家庭生活带来任何利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法院判决该笔债务由赵某个人承担。

       (来源:法制日报 白雪)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5-21 09:20 , Processed in 0.080092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