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被省政府列为29个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之一,即将在2012年6月底全面启动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核心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省、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和我县改革实施方案,我们编辑了一些问答知识,以便广大群众能正确理解公立医院改革政策。
1、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对哪些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了调整?
答:这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主要采取“一减二调一补”政策,“一减”即减少药品费用,所有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实行零差率销售;“二调”即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调整医疗保险政策;“一补”即增加财政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因此,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后,医院由此而减少的药品收入,将通过调整诊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床位费等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而按规定调整后医疗服务价格补偿额度不能超过药品差价的90%。具体调价幅度,根据省、市物价部门统一规定,调价后普通门诊诊查费每人次为10元(含普通挂号费、诊疗费及药事服务费),护理费20元/床日,治疗费平均提高40%,手术费平均提高50%、床位费三人间40元/床日,对检查费、检验费、大型仪器治疗费等项目不作调整,所有调价项目均纳入医保保销范围。
2、问:在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后,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是否调整?
答:根据上级规定,对已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药品(中药饮片除外)零差率销售政策的基层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将增设“一般诊疗费”(含药事服务成本费、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按省物价局统一规定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门诊人次10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每门诊人次5元,并将收费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县所有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从2012年6月28日零时起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同步实施“一般诊疗费”,而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检查费、检验费等其他医疗项目均不作调整。
3、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职工医疗保险政策有什么调整?
答: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后,职工医疗保险的支付方式将同步调整,县医保中心与定点医院之间将实行总额控制下的结算方式改革,参保职工的报销政策、报销手续仍然不变。普通门诊诊查费10元,仍旧按医保甲类项目列入报销范围,并逐步扩大参保人员在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公立医院、县外医院之间的就诊报销比例差距,引导病人合理就医。
4、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有什么调整?
答: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结合本县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实际,通过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等,建立医院自我约束机制,加强对医院的监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虽然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有所调整,但合作医疗的报销政策、报销手续仍然不变,确保广大群众的医疗保障权益。
5、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医生会不会滥开检查单和治疗单增加病人的医疗负担呢?
答: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为确保病人门诊均次费用和住院每床日均次费用与上年度相比实现零增长,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降低药品在医疗过程中的使用比例,控制抗生素的使用种类;二是进一步加强医疗行为的监管,通过实施单病种质量控制、临床路径和处方点评等管理措施,坚决查处大处方、滥用药物及过度检查等医疗行为,引导医务人员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三是实行总额控制下的医保结算方式,将加大医院对医药费用的自控力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
6、问:对特殊病种和群众看病以治疗为主的一些医疗项目,是否也会提高其收费价格?
答:为充分考虑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对重点人群患者(如老年人、慢性病人、贫困家庭病人等)的医疗负担,对一些特殊病种需要经常做的大型治疗项目(例如:血液透析治疗)价格不作调价;对群众需求量大、看病基本以治疗为主的一些项目(例如:口腔、理疗、针炙、推拿等)价格只作一定幅度的调整
7、问: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后,病人能否继续配到廉价、优质的药品?药品质量如何保证?
答:公立医院改革后卫生部门将首先制定县域总控药品目录,确定国家基本药物、医保甲类药品以及非医保药品比重;其次,将控制药品金额在业务总收入中的占比,保证药品供应的数量和质量;第三,在以省为单位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基础上,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健全进货渠道,认真做好药品验收、质量把控,减少药品中间环节,保证病人能够继续配到廉价、优质、安全的药品。
8、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后,县财政有哪些具体保障措施?
答:为了更好地体现政府职责和公立医院公益性,县财政将加大投入力度,合理安排对公立医院的补偿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扶持重点学科发展、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和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补助等方面。此外,对公立医院因基本建设等形成的历史债务,建立以财政保障为主的多渠道化解机制,确保县级公立医院稳步健康发展。
9、问: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何时开始实施?涉及哪些医院?
答:根据全市统一部署,确定我县县第一医院、县中医医院从2012年6月28日零时起正式启动改革,县妇幼保健院将于年底前适时组织实施。
10、问:这次改革后群众看病就医到底能否得到实惠?
答:这次改革的关键是探索建立县级公立医院运行的一种新机制,不是简单的实行药品零差率的问题。根据测算,改革后群众总体上是能够得到实惠的,但近期内可能不是十分明显,且惠及每个个体病人因病种不同、诊治方式不同所产生的费用也有所不同,甚至部分病人费用会有所上升。从长远看,通过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将会有效遏制“大处方”以及滥用抗生素的行为,俗话说的好“是药三分毒”,医生合理用药后对于治疗疾病和病人身体健康都有明显好处。今后,随着医保政策的调整病人的自负费用也会进一步减轻。
11、问:为什么要进行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答: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深化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2011年9月省政府确定全省首批29个县市(区)作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我县与慈溪市、余姚市、奉化市、象山县同时被列入改革试点地区。本次改革不仅有利于提高公立医院综合服务能力,使常见病、多发病、急危重症和部分疑难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够在本县内基本解决,更能有效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有利于建立新型公立医院卫生经济运行新机制,尤其是扭转长期以来一直困扰公立医院发展的“以药养医”机制,使医院重新回归公益性;有利于促进医疗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促进我县医疗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2、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什么?
答:这次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本目的主要是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中药饮片除外),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促进科学就医、合理用药;适当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医疗保险政策,扭转医院运行模式,真正体现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动价值;加大政府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消除医院的逐利行为,回归公立医院的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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