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豹电源2002年开始在科技园区建厂做电瓶,2010年与哈尔滨九州电气合作成立了九州圣豹,圣豹电源与九州电气在新公司九州圣豹中各占股份,圣豹电源员工的工资是通过农业银卡支付的,2010年以后,部份员工的工资通过九州圣豹光大银行卡支付,但是员工的劳动合同与社保均在圣豹电源未改变。2012年5月圣豹电源因故停产,也向法院申请了破产,7月份破产工作组进驻圣豹电源进行处理。工作组在处理员工劳动关系时,认为凡是由九州光大银行卡支付工资的员工均不认定是圣豹电源的员工。这部份员工的工资补发与下岗补偿金均不在工作组裁减圣豹电源员工的方案征求稿意见中。而是将这部份员工推到法院去仲裁最终的劳动关系是属于圣豹还是属于九州,之后再进行处理,大有九州员工我不管的意思。 我们一直在圣豹电源工作,怎么工作组来了后我们就不是圣豹电源的员工了呢?就算是工资是九州圣豹给发的,可是劳动合同是与圣豹电源签的,社保也在圣豹电源付的,况且出事前九州圣豹是圣豹电源与九州合伙的,圣豹电源也是占有一定股份的,工作组说不要就不要了?那当时在换工资卡时为什么不说明白“从今天开始,你不属于圣豹了,全归九州圣豹了”。退一步讲,就算法院判给了九州,人家2010前还没来到圣豹,凭啥给你承担此前的员工工龄?凭法院的一纸判决?人家不会上诉吗?好嘛,先仲裁,再上诉,开庭、判决、生效、执行,人家其他员工8月25日可以解除劳合同,可以重新找工作,我们要等到什么时候?圣豹又不发工资给我们,劳动合同不能解除就不能再就业(社保、保险转不过去,人家企业不收你),试问我们要拿什么生活?就算是企业管理混乱导致员工劳动关系复杂,即然工作组来到圣豹,就应该找圣豹、找九州、找劳动局等相关政府的职能机构把事情解决,不要武断的把什么事都弄到法院去,猴年马月啊,员工真的是等不起啊! 请全宁海的父老相亲、兄弟姐妹给评一下,我的企业到底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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