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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卖巢的鸟

[网友播报] 求你别在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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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21: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国家惩罚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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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21: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妈的  现在小偷真他妈的可恶  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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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21: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应该给小偷关个终生监禁,看他们怎么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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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2 七品知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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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21:54: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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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22: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现在打击小偷的力度还不够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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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22:04: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还有那个周克华 别再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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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1 22:5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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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2 01: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牵手~ 于 2012-8-12 01:13 编辑

惩罚的不够厉害。抓住了不许打。爬进来被狗咬了。主人还得出医药费。小偷在爬窗的时候,主人看到了还不能喊。万一小偷吓着了。摔下了。主人还有责任。是不是看见小偷在爬窗。还要把他扶进来。让他喝杯茶压压惊。然后送他出去啊。有一次。我亲戚家里进小偷了。我亲戚一个人去追。追到没人的地方。小偷不跑了。还居然掏出一把刀,对着我亲戚勾勾指头。让他走过去。汗,我亲戚怕吃眼前亏。只能跑回来了。小偷很猖狂、支持抓到一次。切断一个手指。再偷就加倍。手指切完了还偷。就切脚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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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2 07: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蜗牛1号 发表于 2012-8-10 15:18
可恶的小偷,应该第一次抓住砍个手指,第二次砍只手,再敢偷就直接砍头,看谁还敢偷!

建议引进新加破的鞭型!即不会让小偷缺胳膊少腿还让他痛得再也不敢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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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2 07:30:2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可恶的政府,抓了小偷直接放出来,最多关一个晚上。没一点教育和惩罚。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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