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5日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作出的一项裁决说,加拿大刑法禁止医生帮助病人安乐死的条款违反了人权宪章
法治周末记者 薛洪涛
8月10日,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上诉法院驳回了加拿大联邦政府的部分上诉请求,维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此前作出的一项判决:64岁的格洛丽亚•泰勒可以立即要求医生帮助其安乐死。不过就接受联邦政府针对禁止安乐死法规“违宪”裁定提出的上诉案,确定明年3月4日开庭。
今年6月15日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作出的一项裁决说,加拿大刑法禁止医生帮助病人安乐死的条款违反了人权宪章。高等法院的法官授予此案当事人格洛丽亚•泰勒可以立即要求医生帮助其安乐死的权利。
此后,加拿大联邦政府于7月13日宣布对此裁决提出上诉。政府认为,医生可协助自杀的裁决违反加拿大法律。
渐冻人诉讼要求安乐死
提起安乐死合法化诉讼的原告,是来自哥伦比亚省科洛拉市的格洛丽亚•泰勒,她身患肌肉萎缩性脊髓侧索硬化症(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俗称渐冻人),该病目前仍未有治癒的方法,患者四肢逐渐退化,大部分患者在证实患病后,会于2至5年内死亡。泰勒曾向法庭指出,其病情愈趋严重,医生告知她快要靠插喉才可进食。
去年11月,她与其他3人及哥伦比亚自由公民协会,向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挑战加拿大刑法“协助自杀有罪”条款,希望改变现有法令让安乐死合法化。目前,在加拿大辅助或教唆他人自杀均属违法,最高可判刑入狱14年。
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在2011年11月开庭受理,今年6月15日,法院作出裁决,法官史密斯(Lynn Smith)表示刑法条款在患者要求安乐死案例中,“违背了平等权利,是不合理的”。
根据法院的裁决,泰勒被作为特例准许安乐死,但是目前加拿大刑法“协助自杀有罪”的条款仍然有效,如果一年后哥伦比亚上诉法院或联邦高院还是没有提出禁止令,届时安乐死合法化将自动生效。
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还给联邦政府一年时间起草安乐死法令,一旦法令通过,加拿大将是继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及瑞士之后,第5个准许安乐死的国家。
泰勒得到法院豁免,让她可以在加拿大政府修改法令前,按照个人意愿接受安乐死。她对这项判决表示感激,表示她终于可以摆脱慢慢等死的命运,选择有尊严地死去。
泰勒的律师艾维(Joseph Arvay)表示,泰勒听到裁决后感到轻松,不过她的具体实施计划还不清楚。哥伦比亚自由公民协会诉讼部主任帕斯汀(Grace Pastine)则表示,法院的裁决是“里程碑”,“争取生命结束权利的一大胜利”。
但随后,加拿大联邦司法部提起上诉,官司打到哥伦比亚省上诉法院。7月13日,加拿大联邦司法部长罗布•尼尔克森发表声明说,联邦政府认为刑法中禁止医护人员及任何人协助他人自杀的规定符合宪法,并因为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判决与安乐死合法化无异。
他反对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给予泰勒豁免,政府将个案提交哥伦比亚省上诉庭,在这期间,他要求暂缓执行裁决的各个部分,包括给泰勒的豁免权。
尼尔克森表示,根据“加拿大刑典”规定,“禁止医疗专业人员向自杀者提供援助”是符合宪法条款的。制定有关安乐死和协助自杀的法律,就是为了保护所有加拿大人,包括那些病患、老人和残疾人士等弱势群体。强调现行的刑事法中不容许任何人,协助或教唆他人了结生命。
8月10日,哥伦比亚省上诉法院同样支持了泰勒可以安乐死,帮助她的人将被豁免刑事责任。上诉法院的法官乔安•布劳斯在书面裁定中说,禁止泰勒安乐死会对泰勒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泰勒被损害的利益超过联邦政府所获得的利益。
布劳斯承认,泰勒在安乐死的案例中已经成为一个象征。但布劳斯同时认为,泰勒也是一个不应该为所谓“更大利益”而牺牲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