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不平就吼 于 2012-9-23 21:53 编辑
网友应必梁房屋买卖一案已结案,但涉案房产因其他原因,没有在房产处办理解封手续。我院张冬娣同志在接待其过程中得知该情况,马上向执行局办案同志和相关业务庭了解案情,并放弃中午休息时间继续调查核实。下午上班后执行局工作人员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又马上赶到房产处,下午16时多办完解封手续。在执行过程中,张冬娣同志和执行局工作人员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设身处地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最大程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网友应必梁心怀感激,在宁海新闻网-百姓事马上办中发文赞扬张冬娣同志的工作作风和办事效率。 经研究,决定对张冬娣同志和执行局给予通报表扬。希望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以此为学习标杆,查找自身差距,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忠实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于细微处了解群众所需、回应群众期盼,增强服务意识,深入推进“三思三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等活动的开展,使我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努力提升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社会形象。 二○一二年一月五日
真还是法院的笑话啊!!!
补充内容 (2012-11-21 20:13):
大家有何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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