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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2-10-19 1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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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浙江
梦里秋笔 发表于 2012-10-19 11:07
能提到这个问题确实很有必要。按照我个人的理解,保障房和农村经联社的利益只能二选一的,这也是为了政策 ...
二选一这个大家也是可以理解的,问题在于出台的文件里根本没有明确二选一这个事情,如此在大家取舍的时候就存在问题了,你县里的文件自己不明确,到时候产生了问题难道要学生来承担吗?这个如果有后续问题的话是不是应该由政策的制定者来承担呢?你如果明晰了取舍的问题那如果学生作出了取舍,做了什么样的取舍该承担的后果学生自己承担,也没有什么话好说的,但现在由于制定的政策的问题到时候要由学生来承担这个不是在给学生下套又是什么呢?不能什么便宜都给政府占了吧,到时候政府是可以减少保障房的压力了,但学生的切身利益谁来保障呢,本来两头取一也就算了,到时候两头都不可得,那就又将是社会不稳定的因子之一了,很多社会问题的根源其实根在决策者的决策行为,事实上多数时候百姓是不会无理取闹的,当然前提是建立在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的合法合理以及讲求了公平正义的基础上的,没有了这些一切都是空谈,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会很多,问题也可能由小变大,这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又是什么呢?事先完全可以做更妥当一些把问题处理在无形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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