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114|回复: 0

[法官说法] 退伙了,怎么合伙债务还找我?

[复制链接]

1441

主题

2103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304
在线时间
236 小时
发表于 2012-11-19 14: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11月上旬,张老板在秀州法院执行局办公室连连大呼:“我都退伙这么久了,怎么合伙债务还找我呢?找错人了吧!”

  张老板在2005年与几个朋友一起合伙承包印染厂做生意。2008年5月,张老板和合伙人签订了退伙协议,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了另外几个合伙人。2010年,一纸诉状却让早已退伙的张老板大吃一惊。

  原来,另外几个合伙人没付承包费,于2008年7月将印染厂再次转包,同时还把一些设备给损坏了,被发包人起诉到法院。

  之后,秀洲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判决,判令张老板和其他几个合伙人对拖欠的承包费和设备损失承担责任。张老板大呼冤枉:“我5月份就退伙了,他们几个7月份才转包,又损坏了设备,关我什么事情啊!”

  那么,债务发生时张老板都不参与合伙经营了,怎么还找他呢?

  法官提醒:

       根据相关法律,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退伙协议属于内部协议,如无明文送达相关利害关系人,退伙协议不能对第三人发生效力。所以,法院判决张老板承担责任绝对不冤枉。

  在民营经济蓬勃发展的浙江,合伙承包、合伙经营的情况非常多。合伙这种经营形式也在经济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需要提醒广大经营者,合伙不仅是“资合”,更是“人合”,合伙要签订协议,要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做明确约定,以防纠纷出现。

  同时,合伙协议只是针对合伙内部有效力;合伙成员对外均需对合伙期间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合伙有风险,入伙需谨慎;协议需细致,行为要防范。

      来源:浙江法制报 通讯员 秀舟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4 19:24 , Processed in 0.079422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