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宁波市宁海县跃龙街道双水村的荒地承租户。我的父亲从2001年开始承租在双水村的荒地25亩,用来经营花木盆景苗圃。从开始经营苗圃至今,不仅投入了全部家产更是筹了近千万的钱去经营,为这个苗圃我父亲和我付出了全部的精力和心血。 一、政府所谓拆迁却没有任何合法手续 2011年因为甬临线改造工程,宁海县交通局口头通知我要对经营的苗圃进行拆迁,要我自行对苗圃搬迁。但是一直没有向我提及苗圃搬迁的具体补偿情况,也从没有给过我一分钱的搬迁拆迁补偿。从那时以后,我一直通过宁海县信访办、宁波市信访办等渠道反应上述事宜,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但是有关部门一直未对该补偿事宜进行妥善处理和安排。 二、法律权利救济拖延至今未果 2012年5月21日,我向宁波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宁海县政府对我在征地过程中的损失作出补偿,后宁波市政府要求我提供宁海县政府不给补偿的依据。 2012年7月4日我向宁波市政府提供了这个依据。 2012年7月9日,宁波市政府接受了我的行政复议案件,但不断拖延时间:2012年9月7日,宁波市政府决定延期30日;2012年10月5日,宁波市政府告诉说要进一步向上级请示,中止复议案件审理。直到现在宁波市政府都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结果。我已经多次与法制办联系,但是法制办一直也各种理由拖延,也没有明确告诉我中止行政复议的理由,现已远远超出行政复议期限。 三、恶性强制拆迁造成数千万元损害 2012年6月29日六时左右,宁海跃龙街道办事处和宁海县交通局共同对我经营苗圃内的苗木、盆栽、花木等进行所谓的搬迁。两机关工作人员纠集200余名人员强行拔除、毁坏我种植的苗木、盆栽、花木,随意毁弃苗木,并且毁坏我经营苗圃的所需要的设施。在此过程中他们没有给我任何的书面通知,没有跟我说苗木、盆栽强迁以后的去向。他们在所谓的“强迁”过程中,对我经营的苗圃、所有的花木造成了毁灭性的破坏。直到现在,宁海县跃龙街道办事处和宁海县交通局及其雇佣的人员还在不断的对我经营的苗圃进行不断的拆毁。 在所谓的“强迁”过程中,大批的盆景花木,因为他们的暴力拆毁行为造成死亡。现在,已有超过三分之二的盆景花木强行搬走 , 肆意毁坏,预计损失已经有数千万。更严重的是在强迁的过程中,政府工作人员还意图限制我的人身自由,不让我与外界取得联系,给我和我的妻子的人身安全和自由带来极大威胁。 四、司法救济艰难曲折不及植物的一批又一批的持续凋零 在暴力强拆发生以后,我在2012年7月2日向宁海县人民法院提行政诉讼,但是到2012年7月12日,宁海县人民法院一直未受理。2012年7月13日,我把起诉材料寄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中院督促宁海县人民法院立案,或者由中院直接办我的案子。但是,中院一直没有给我明确回复。一直拖到2012年11月份,宁海县人民法院才给我立案。 在宁海法院打官司的时候,我也不断的和宁海县交通局沟通,希望合理解决这件事,希望得到应得的合法的损失补偿。但是宁海县交通局有关领导不断给我开口头支票,给我虚假承诺,还多次强调就算法院判决违法,我想拿到赔偿款也是难于上青天,他们始终没有解决该事宜的态度和诚意。 五、百般无奈求助公众盼支持监督讨回公道 从征地到现在已经过去很久了,这个盆景苗圃是我父亲开始经营的,我父亲老了做不动了,为了不让我父亲开荒种植的心血付之东流,我辞去在上海的工作,跑到宁海继续种植、养护盆景,我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我理解政府造路要征地,但做事的时候应当要合法合理,不能损害老百姓的利益,我只想政府能对我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部赔偿。我希望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但是行政机关一直不断拖延,拒绝对我进行合理合法的补偿。我只得通过论坛、微博、网络反映该事宜,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希望能够弥补我的实际损失。 宁海县跃龙街道双水村 潘洪逵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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