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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播报] 交通事故频发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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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1: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针对近期网民关注的交通事故频发,受害亲属悲痛欲绝的场面屡屡上演,笔者谈一些粗浅的想法:
首先在立法上出现问题:1、现有刑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太轻,仅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者出钱,判实刑的很少,往往判缓刑,对肇事司机和其他司机都起不到很好的惩罚和教育作用,特别对一些有钱人来说,撞死一个人,是可以用钱来解决的,那就更加肆无忌惮了;2、立法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我非常赞同,但实际的立法有偏差,因为机动车也是人来驾驶的,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而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就是或者基本上是机动车,明显违背了宪法规定的公平、公正的原则,造成现在行人乱闯红灯,特别是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我认为,该什么责任就什么责任,当然行人或非机动车违规造成人员伤亡,机动车可以在道义上给予补助,当然反对撞死人白撞的说法。
其次,很多司机的驾驶证不是凭真本事考出来的,有些车子未进行严格检测就上路了(当然宁波在全国是够严的,但外地司机或本地人持有外地的驾驶证)造成潜在的马路杀手,我认为,出了一起严重的严重的交通事故,还必须查司机的驾驶证是怎么考出来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外地有些部门专门制造假的真驾驶证,以此为创收。是车子出问题的,也一样。
第三、就是全民的道德素质的问题,要靠自觉,但自觉必须要由立法(他律)为前提。

[ 本帖最后由 谣言止于智者 于 2009-5-29 15: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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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2: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恩,有道理~任何情况都机动车负主责纵容了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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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3: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superman 于 2009-5-29 12:12 发表
恩,有道理~任何情况都机动车负主责纵容了非机动车和行人不遵守交通法规~

按这个逻辑,可不可以说,保险公司对交通事故理赔,纵容了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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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4: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要是有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罚款条例可能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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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4: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第一: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法,不能因为情节轻微就对违法现象睁一眼闭一眼
第二: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借口
第三:商铺不要占用人行道
第四:人行道畅通了,斑马线安全了,谁愿意站到马路中去鸡蛋碰石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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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4: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66530828 于 2009-5-29 14:00 发表
要是有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罚款条例可能会不一样.

交通规则里有针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罚款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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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4: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散木 于 2009-5-29 14:13 发表
第一:执法部门必须严格执法,不能因为情节轻微就对违法现象睁一眼闭一眼
第二: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找借口
第三:商铺不要占用人行道
第四:人行道畅通了,斑马线安全了,谁 ...

你完全属于没有知识买不起车的二愣子!!
楼主的话说的很在理,非常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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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4:16: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小让 于 2009-5-29 14:15 发表

你完全属于没有知识买不起车的二愣子!!
楼主的话说的很在理,非常公道!!

你只是个只会人身攻击的愣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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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4: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是实话实说而已。算不上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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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9 14: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原帖由 谣言止于智者 于 2009-5-29 11:42 发表
针对近期网民关注的交通事故频发,受害亲属悲痛欲绝的场面屡屡上演,笔者谈一些粗浅的想法:
首先在立法上出现问题:1、现有刑法对交通肇事罪,处罚太轻,仅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肇事者出钱,判实刑的很少,往往判缓刑,对肇事司机和其他司机都起不到很好的惩罚和教育作用,特别对一些有钱人来说,撞死一个人,是可以用钱来解决的,那就更加肆无忌惮了;2、立法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我非常赞同,但实际的立法有偏差,因为机动车也是人来驾驶的,都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而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就是或者基本上是机动车,造成现在行人乱闯红灯,特别是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屡见不鲜,我认为,该什么责任就什么责任,当然行人或非机动车违规造成人员伤亡,机动车可以在道义上给予补助,当然反对撞死人白撞的说法。其次,很多司机的驾驶证不是凭真本事考出来的,有些车子未进行严格检测就上路了(当然宁波在全国是够严的,但外地司机或本地人持有外地的驾驶证)造成潜在的马路杀手,我认为,出了一起严重的严重的交通事故,还必须查司机的驾驶证是怎么考出来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特别是外地有些部门专门制造假的真驾驶证,以此为创收。是车子出问题的,也一样。
第三、就是全民的道德素质的问题,要靠自觉,但自觉必须要由立法(他律)为前提。

如果有证据表明,机动车没有违章行为,而且尽到了防范的义务,我倒支持撞了白撞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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