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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采购年货看准计量 计量所提醒市民采购前要“四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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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30 09: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春节将近,又到了消费的高峰,很多市民正在为准备年货而“血拼”。这时如何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菜篮子”、“米袋子”以及金银饰品等的贸易计量准确性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县计量所提醒广大市民,采购年货要“四看”:一看商家在用计量器具是否经过计量检定,如电子秤表面是否贴有注明有效期的绿色圆形强制检定合格标贴,也可以要求商家提供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并查验是否在有效期内;二看商品标签,不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产品,特别是要检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足量;三看集贸市场管理部门是否依法设置“公平秤”,购物后有疑问要及时复称;四看商家在票据上是否写清具体重量、数量、规格型号等,发生计量纠纷便于维权。同时,广大市民在采购年货时如发现商家非法使用计量器具或存在“缺斤少两”等不诚信行为,可通过质监系统1236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周韵健通讯员赖乾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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