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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嫩头儿子肇事糊涂父亲顶包 父子双双获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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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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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26 14: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昨天,记者从县法院获悉一起父子分别犯包庇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案件,爱子心切的父亲还是个法律工作者,却一时糊涂替子顶包,让记者唏嘘不已。

       现年45岁的宁海人丁甲(化名),是在奉化一家法律服务所工作的法律工作者,儿子丁乙(化名)在一所高校读书。
   
       2012年10月的一天中午,丁乙要乘火车回学校,便叫父亲将其送至火车站。

      出发时,丁甲转念一想,儿子的驾照刚考出没多久,平时开车也不多,便对丁乙说,既然驾照已经考出就要多开开车锻炼锻炼。丁乙听父亲这么一说,就坐进了驾驶室。
     
      一路上丁甲指挥丁乙开着车前往火车站,然而开到中途,丁乙突然发现前方有一辆集装箱货车驶来,对驾驶技能还不太熟练的丁乙顿时慌了,手忙脚乱地打方向避让,却撞倒了右侧同向行驶的一辆电动车,电动车驾驶员受伤倒地。

      丁甲下车后连忙报警。考虑到儿子要赶火车,丁甲便让儿子先走,并表示剩下的事情交给他处理。
     
      当交警赶到现场后,丁甲考虑到这件事可能影响儿子的前途,就决定由自己顶下来,告诉交警是自己驾车。被撞行人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然而,公安机关经过现场勘查后却对驾驶者的身份产生了怀疑,觉得从车祸现场的情况看不像是个有多年驾龄的人所为,警方随即对驾驶座上的粘黏物进行了提取化验。另一边,回校后的儿子丁乙却始终无法安心上课。数日后,丁乙回到宁海,左思右想觉得这件事不可能瞒过去,便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丁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在肇事后逃逸;丁甲明知丁乙交通肇事而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分别构成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丁乙能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丁甲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丁乙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丁甲犯包庇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来源:今日宁海 记者 娄伟杰 通讯员 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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