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2752|回复: 1

[说法] 消防用水大量流失 物业公司被判担责

[复制链接]

2470

主题

3213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8704
在线时间
166 小时
发表于 2013-4-13 09: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小区消除用水大量流失,谁该承担责任?近日,慈溪市人民法院判决一起案件,物业公司因怠于履行管理和养护职责,被判赔偿自来水企业损失。

       [案情]

       去年2012年2月17日,慈溪市一家自来水生产企业工作到某小区抄表中发现,该小区一期楼宇的消防水表用水量高达13 353立方米,需缴水费87 462.15元。而在此期间,该小区并未火警用水报告,因此,很可能是管道漏水所致。水厂当即关闭了消火水阀,并两次函告小区物业公司,要求其查明原因,同时催缴这笔水费,但物业公司未作回应。
     
       此后,水厂向当地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自来水损失费。此案审理时,被告物业公司提出,自己非漏水管道的维修、养护主体,作为本案被告并不适格。物业公司还认为,正常情况下,水的用量应每月一抄,但原1月份未计量抄表,致使漏水时间长达两个月,因此而致的损失扩大部分应由原告自己承担。

    
       [说法]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物业管理公司是否应为赔偿主体。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及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公司有责任对其管理和服务小区内所共用的设施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小区消防用水设施,属小区共用设施,理应由被告维修、管理。此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除火警用水外,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动用。本案中的被告怠于履行管理、养护职责,导致消防用水的大量不正常流失,造成了原告的重大损失,其行为已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应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本案原告自来水厂未例行抄表,对损失的造成和扩大有一定的责任。据此,法院作出判决,被告物业公司承担60%的赔偿,赔偿自来水厂52 477.29元。

     (来源:宁波日报网 记者 董小军 通讯员王颖  张欣娜)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31

主题

332

帖子

1555

积分

Lv.5 举人

Rank: 5Rank: 5

积分
1555
在线时间
244 小时
QQ
发表于 2013-7-25 07:02: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宁海自来水管漏水检测、消防管道漏水检测、卫生间漏水检测、房屋渗漏检测。
http://bbs.nhzj.com/thread-2499029-1-1.html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4 20:13 , Processed in 0.086738 second(s), 23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