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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 光 台] 宁波市百富汇森机电有限公司宁海县强蛟镇第一恶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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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46: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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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48:2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从拆迁读懂中国。这里公权的强大与无耻无以复加:一旦决定抢地拆迁,公检法工商税务城管以及职权部门全副武装,报警无效诉愿无门强拆有理反抗入罪;这里民众的麻木自私懦弱恐惧令人心寒:下跪上访叛徒乞尾触目惊心,逼急之后自焚自残屠童以致极端。土地公有、规划鬼话、司法媚权、人治遗毒四根已坏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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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日子就这样过 发表于 2013-4-18 16:04
你把你们村的土地给我 我租你们村的住房 你看怎么样

好的啊,不是所有的村子都有人租房子的,要是没有那些工厂谁来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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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呵呵,现在的基层政府好像也变成弱势群体了。很多情况情况不像楼主所说,是政府在不作为。不知道,楼主清楚不,在现行体制下,基层政府有责无权,而国土等有权部门,则鞭长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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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言论自由,鄙视封贴 yy cel 原[曝 光 台] 被政府部门无理强行拍卖  一贴火后被封,何故?
宁波市宁海县上岙村.骆家坑村两村共有10亩土地未征收.被政府部门无理强行拍卖
宁海县强蛟镇临港循环经济开发区在村级集体山地无任何征收兑现手续的情况下,为企业老板出谋划策,采取不正当手段将宁国土挂(2008)3号LX-1.2地块在2008年,2009年已进行非法挂牌过。由于当地群众反响强烈被迫二次停牌,如今,该地块无见任何补办手续的情况下,县国土资源局于今年3月6日再次恢复挂牌,由最低标底价408万元整被临港某企业摘牌获得。我薛上岙(上渔自然村)和临港村(骆家坑自然村)多次组织群众向临港循环经济开发区及县国土局 反映未果。现将我们遇到的实际情况公于网站,望广大网民给我们评评理,说说公道话。
一 该LX-1,2地块实际上早在2006年就被东旭文具老板非法挖掘得面目全非,并擅自违建了厂房,占地面积多达30余亩。此两地块在2008年向省厅申报批准时,土地面貌早已挖掘毁坏,可当地开发区及国土资源局根本没有对其行为作任何处罚和处理过,甚至还作为未动土的手续上报省厅审批,因企业老板同官府上下勾结,利欲熏心,伪造假征地补偿协议书及村民会议决议(有据可查),采取欺上瞒下取得上级部门的审批手续。
二 在该地块挂牌之前到如今,我们两村一直坚持上访等待有关部门处理方案,可政府部门对我们所反映实情不理不睬,有些重大问题各级政府相互推诿而且进行回避,并多次采取欺骗手段愚弄我们上访者。无故拖延时间,严重造成行政不作为的可恶行为。
三 此拍卖地块属于严重非法套牌行为,该企业所伪造的假征收补偿协议的地块原指已违建厂房范围内的田地,根本不是(乌龟山)的山地地块,张冠李戴,两者完全不相符,导致目前存在可笑话柄。所想征地地块在东,而实际拍卖地块在西,距离相差甚远,正所谓如此,政府信息部门才多次拒绝公开征地地块及拍卖地块的具体坐标位置,否则会原形毕露。现在政府真是一条道走到黑,根本不为群众利益所着想。
四 其中薛上渔村(乌龟山)的山地位置在山林权证中登记得非常明确仔细,南有山坳流水为界,本片山地只有山坳流水一条(开发区留档照片为据)。政府部门明知该山地权属归于薛上岙所有,可国土资源局进行所谓单方简单指认确定,无任何依据却告知薛上岙村1.5亩山地不在拍卖地块范围内。凭这一句话就敷衍了事,蒙骗我们老百姓,作为任何人都听不进去。
五 国土资源信访答复中说到骆家坑村(乌龟山)8.5亩土地在2007年8月5号已征收,现经查,该地块的征地补偿款尚未支付到骆家坑,现临港循环经济开发区承诺由其负责按标准足额补办支付清楚。可想而知,任什么理由时隔五年之久未付征地款而先强行拍卖该土地的权利?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有何道理?此举纯属自相矛盾。我县国土资源局就凭临港循环经济开发区的一张所谓的承诺书作依据,什么事情都推给开发区责任,作为主管部门就将此土地违法事件推的一干二净,究竟责任归谁?


我們早在12年2月10日該土地拍賣前就以書面形式向縣市國土資源局反應實情,各級政府部門根本不接受我們詳細反應內容,不採納我們的意見,一意孤行,將我們兩村未徵收的山地強行進行掛牌,下面是我們兩村出觀的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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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54: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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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54:5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蚀政 于 2012-6-18 17:13 编辑


言论自由,鄙视封贴 yy cel 原[曝 光 台] 被政府部门无理强行拍卖  一贴火后被封,何故?
宁波市宁海县上岙村.骆家坑村两村共有10亩土地未征收.被政府部门无理强行拍卖
宁海县强蛟镇临港循环经济开发区在村级集体山地无任何征收兑现手续的情况下,为企业老板出谋划策,采取不正当手段将宁国土挂(2008)3号LX-1.2地块在2008年,2009年已进行非法挂牌过。由于当地群众反响强烈被迫二次停牌,如今,该地块无见任何补办手续的情况下,县国土资源局于今年3月6日再次恢复挂牌,由最低标底价408万元整被临港某企业摘牌获得。我薛上岙(上渔自然村)和临港村(骆家坑自然村)多次组织群众向临港循环经济开发区及县国土局 反映未果。现将我们遇到的实际情况公于网站,望广大网民给我们评评理,说说公道话。
一 该LX-1,2地块实际上早在2006年就被东旭文具老板非法挖掘得面目全非,并擅自违建了厂房,占地面积多达30余亩。此两地块在2008年向省厅申报批准时,土地面貌早已挖掘毁坏,可当地开发区及国土资源局根本没有对其行为作任何处罚和处理过,甚至还作为未动土的手续上报省厅审批,因企业老板同官府上下勾结,利欲熏心,伪造假征地补偿协议书及村民会议决议(有据可查),采取欺上瞒下取得上级部门的审批手续。
二 在该地块挂牌之前到如今,我们两村一直坚持上访等待有关部门处理方案,可政府部门对我们所反映实情不理不睬,有些重大问题各级政府相互推诿而且进行回避,并多次采取欺骗手段愚弄我们上访者。无故拖延时间,严重造成行政不作为的可恶行为。
三 此拍卖地块属于严重非法套牌行为,该企业所伪造的假征收补偿协议的地块原指已违建厂房范围内的田地,根本不是(乌龟山)的山地地块,张冠李戴,两者完全不相符,导致目前存在可笑话柄。所想征地地块在东,而实际拍卖地块在西,距离相差甚远,正所谓如此,政府信息部门才多次拒绝公开征地地块及拍卖地块的具体坐标位置,否则会原形毕露。现在政府真是一条道走到黑,根本不为群众利益所着想。
四 其中薛上渔村(乌龟山)的山地位置在山林权证中登记得非常明确仔细,南有山坳流水为界,本片山地只有山坳流水一条(开发区留档照片为据)。政府部门明知该山地权属归于薛上岙所有,可国土资源局进行所谓单方简单指认确定,无任何依据却告知薛上岙村1.5亩山地不在拍卖地块范围内。凭这一句话就敷衍了事,蒙骗我们老百姓,作为任何人都听不进去。
五 国土资源信访答复中说到骆家坑村(乌龟山)8.5亩土地在2007年8月5号已征收,现经查,该地块的征地补偿款尚未支付到骆家坑,现临港循环经济开发区承诺由其负责按标准足额补办支付清楚。可想而知,任什么理由时隔五年之久未付征地款而先强行拍卖该土地的权利?请问这种做法是否合理,有何道理?此举纯属自相矛盾。我县国土资源局就凭临港循环经济开发区的一张所谓的承诺书作依据,什么事情都推给开发区责任,作为主管部门就将此土地违法事件推的一干二净,究竟责任归谁?


我們早在12年2月10日該土地拍賣前就以書面形式向縣市國土資源局反應實情,各級政府部門根本不接受我們詳細反應內容,不採納我們的意見,一意孤行,將我們兩村未徵收的山地強行進行掛牌,下面是我們兩村出觀的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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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集體土地徵收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有作假嫌疑
證據如下
1:紅框內三個簽名(馬光強)筆跡不同
2.其中駱寶火不是本人所簽(本人可以作證)
3.駱昌利在此協議所簽的具體地塊不是指該被拍賣地塊(本人可以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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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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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55: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们在本月16日见县长答复件现公布如下,县国土局把违规违法征地行为全部推给开发区所有,还说开发区有承诺书在此,有事找开发区处理 ,好像主管部门国土局一点都没有责任似的,此举有何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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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5 13:55: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相信公证,你也不要老拿这本陈年旧事说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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