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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敌

[网友播报] 好心办坏事江西男人邹先生对网上对我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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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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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22: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直认为自己手机要是丢了,别人捡去,给个合理的报酬,还是会去赎回手机,不会丢脸到说500给200的事情。就比如我妹妹丢了钱包,别人按身份证地址查到号码,把钱包邮寄回家,提出把钱包里的一千多钱给对方,对方也拿去了,觉得也很正常,还对对方千恩万谢,毕竟人家愿意主动联系你,愿意还你。

真是世风日下,说给500还给200的人,就是宁海人所说的内客牌,都不会这么丢脸。失主要是有种,是愿意给五百,还是再一次把手机丢大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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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22: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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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22: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两人都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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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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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22: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是没看到原版的,但是第一个可以肯定,失主答应给楼主500,是事实吧?先失信于人,还有什么资格跟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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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22: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信誉第一   我也是做生意的  做人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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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23:35: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楼主发贴的目的是什么?达到了吗?事情过去了算了,把时间放到别处去或许会更好如果是我绝对不会把这种事放到网上去说,还让别人笑话.丢脸,丢宁海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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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 23:35: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楼主发贴的目的是什么?达到了吗?事情过去了算了,把时间放到别处去或许会更好如果是我绝对不会把这种事放到网上去说,还让别人笑话.丢脸,丢宁海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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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00: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一直认为自己手机要是丢了,别人捡去,给个合理的报酬,还是会去赎回手机,不会丢脸到说500给200的事情。就比如我妹妹丢了钱包,别人按身份证地址查到号码,把钱包邮寄回家,提出把钱包里的一千多钱给对方,对方也拿 ...
ycyc 发表于 2009-8-2 22:08

一个是主动索要,换句话说,要是你不答应给他钱,东西就不还你。。。
一个是主动提出报酬,看到东西失而复得,给拣到得人点报酬
性质不要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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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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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00: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法律应该没有明文规定吧?失主必须给拾者报酬。主不主动归还是拾者的素质问题,失主失而复得道不道谢,是他做人礼节问题,至于以什么样的方式道谢,是他做人方式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能达成共识最好,达不成GAJ处理)。这个社会能把拾金不昧发扬光大,就不会有那么多是是非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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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2 草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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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3 07:42: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如果数额不大的,不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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