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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09:33: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jinwei1987 于 2013-7-27 09:33 编辑

假发订做各种发型电话:18069080785   QQ:1401343860  地址:宁海县东海路159号
亚洲-中国
中国人很早就有了佩戴假发的习惯,起初为上层社会女性的饰物
  韩氏假发

,加于原有的头发上,令其更浓密,并能做出较为复杂的发髻春秋时假发盛行,到了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三国时期妇女也常用假髻;北齐以后,假髻之形式向奇异化的方向发展,直到元朝时汉族妇女开始使用一种叫鬏髻的假髻。清朝出现的鬏髻样式依然很多,但中华民国成立后,发型转趋简便,少用假发、假髻。日本传统发型也经常加上假发梳式。假发在日本有悠久的历史,据说日本的原始歌舞中,人们就已经用草与花卉的梗和蔓作头上的装饰朝鲜半岛在高丽王朝开始盛行戴假髻,忠烈王下令高丽全国穿蒙古服、留蒙古发髻(编发)。后来朝鲜太祖李成桂建立朝鲜王朝李氏朝鲜),采“男降女不降”政策,男性恢复汉制,女性则“蒙汉并行”,后来发展成“加髢”样式。至纯祖时有妇女因加髢过重折断颈项至死,宫中才撤销已婚王族妇女及女官必须佩戴加髢的规定。
  周昉《簪花仕女图》中梳高髻的唐朝妇女

周昉《簪花仕女图》中梳高髻的唐朝妇女,很可能加上假发中国很早就出现假发,早期是上层社会女性的饰物,用来加在原有的头发上,令头发更浓密、做出较为复杂的发髻。《诗经·鄘风·君子偕老》提到一种假发称“副”,又提到“不屑髢也”。“髢”就是局部假发或发丝编成的假髻。《诗经·召南·采蘩》就称假发编成的髻为“被”,是髲的通假。
《周礼》中把假发细分为多种,“副”取义于“覆”,是一种有饰假发;“编”则属于一种无饰假发;“次”是一种用假发与自己真发合编起来的髻。后来这些名称都被“髲”和“鬄”所替代了,“髲”指用人发制成的假发,“鬄”则泛指假发。西周的王后、君夫人等上层社会贵族妇女,在参加祭祀等重大活动时,都要佩戴副、编、次等首饰。王后的假髻更有专门的宫廷官员“追师”负责掌理。
春秋时假发盛行,《左传·哀公十七年》记载卫庄公在城墙上看到戎州人己氏的妻子头发甚美,就命人把她的头发强行剃掉,制成假发给自己的夫人吕姜作为装饰,称为“吕姜髢”。当时男性也会戴假发,《庄子·天地》提到有虞氏(舜)用假发遮盖秃头。虽然《庄子》关于舜的内容属传说,但可见当时男子也会使用假发。
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比如皇太后仍以假髻来承载多种沉重而复杂的头饰,后来演变成沉重的凤冠。宫中对假发的需求大,为了找人发做假发,有些官吏甚至强行砍下人头取发。《太平御览》引《林邑记》提到朱崖(也作珠崖,今海南岛)人多长发,当地郡守贪婪残暴,把妇女的头割下来取她们的头发制造假发《三国志·吴书·薛综传》也有记载薛综提及汉朝发生的这件事。可见假发在当时被视为珍宝。由于真发所制的假发得来不易,当时开始出现以黑色丝线制成的假发,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就有实物出土。
三国时妇女也常用假髻,曹魏时规定规定为命妇的首饰,《文献通考》记载其中一种假髻称为“大手髻”,是贵人、夫人以下命妇的首饰。晋朝时,假发、假髻在宫廷、贵族和民间都很流行,由于人们睡觉时会把假发、假髻取下放在木或竹制造的笼子上,看起来像人头,因此又称假头。《晋书·舆服志》记载当时各级命妇戴一种镶有金饰、叫“蔽髻”的假髻。太元年间,公主、贵族、士大夫阶层的妇女均把佩戴假发当作盛妆,时称“缓鬓轻髻”,也就是松髻,成为流行时尚。然而,假发并非人人买得起,《晋书》就记载有些贫穷但爱美的女子会向别人借假髻佩戴,称为“借头”,自称“无头”。也有些穷人把自己的头发卖掉来换钱或换粮食,例如陶侃的母亲就曾剪下自己的头发卖给做假发的人,换得数斛米,再把柱子砍了做柴火,给来投宿的范逵做饭。《世说新语·贤媛》也有记载这件事,后世引为美谈,也是成语“陶母邀宾”的典故。
北齐假髻之形式向奇异化的方向发展,《北齐书·幼主记》就描述当时妇女的假髻出现了飞、危、邪、偏等样式。当时假发甚至完全取代头上生长的头发,《集异记》就记载当时宫廷中有些爱美的妇女剃掉自己的头发来戴假发,后来流行至民间。
海南岛古称珠崖郡,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设置。其治所在谭都(今广东琼山东南),辖境相当于海南岛东北部地区。当时,由于这里山高皇帝远,西汉官吏到任之后七多放恣违法,所以土著居民经常群起反抗。汉元帝初三年(前46 年),西汉官吏因看上了土著的漂亮头发,竟下令“髡取为髲”(《三国志·吴书·薛综传》),即将其头发剪下用作假发,由此而引志土著的猛烈反抗。西汉政权被逐出珠崖,而西汉王朝也由于自己矛盾重重,无力派军前去*,只得宣布放弃了珠崖。西汉王朝竟因此失去了海南岛。
东晋孝武帝时期(373——396年),假发之风越演越烈。据《晋书》卷27记载,当时妇女的发式大反传统,不再将头发挽在头顶上打髻,而是“缓鬓倾鬓;以为盛饰”,即将头发较自由地披散开来。这种蓬松性的“披肩长发,需编入相当数量的假发,才能达到当时的美观效果。但是,“用髲既多,不可恒戴”,于是,“乃先于木及笼上装之,名曰假髻,或名假头 ”,即先做成头套,这种方法,大概是从秃顶男子那里学来的,与从前假发和真发混编的方法法不一样。头套的出现,的确省去了每是编织发式的辛苦,因此大为流行。“至于贫家,不能自办,自号无头,就人借头,遂布天下”。由此可见,头套的价格相当高昂。
到了唐朝,假发仍然很流行,《新唐书·五行志》提到杨贵妃平时就喜欢戴假髻,当时称为“义髻”。但亦有人认为杨贵妃所戴的义髻是以其他物料如木头等制造的发饰,并不是假发。元稹《追昔游》写道:“义梳丛髻舞曹婆。”“丛髻”就是装上的假发。柳宗元也在《朗州员外司户薛君妻崔氏墓志》赞美崔氏“髲髢峨峨”,当时的假发当偏重于高髻式。
五代十国延续了唐朝好高髻的风习,常以假发加入自己的头发中梳成发髻,或直接把假发编成假髻然后戴上。宋朝仍然流行高髻,且比唐朝有过之而无不及。假发、假髻很盛行,一些繁华的大都市里有了专门生产、销售假髻的店铺。当时有些店铺以未经消毒的死人头发制成假髻出售,令佩戴者染病,且假髻盛行形成豪侈之风,《宋史·志·舆服》载端拱二年(989年)北宋朝廷就下诏禁止妇女戴假髻、梳高髻但风气已形成,即使下诏也改变不大。
清朝中叶,西方人又把西方的假发带到中国,雍正帝也曾佩戴西式假发。清末一些人去日本留学,他们的辫发被日本人取笑为“豚尾”(猪尾),很多留学生因此剪掉辫子,回国就套上假辫。例如鲁迅去了日本留学就剪辫,半年后回国就套上假辫,与父母安排给他的妻子朱安拜堂行婚礼。沈宁的《百世门风》也提到装假辫的现象,那种假辫要盘在头顶,团团围成假团辫才不会掉下来,于是当时义和团看到打团辫的人就抓,如果查到是假团辫就捉进巡抚衙门严刑拷打然后送入狱或把他们杀头。苏雪林在《辛亥革命前后的我》一文也提到她的二叔去日本留学,在当地“断发改装”,回国后就装了一条假辫。
中华民国成立后,发型转趋简便,少用假发、假髻。
亚洲-中国历史近些年由于人们的生活节奏不断加快,生活压力不断加大,导致许多人年纪轻轻就出现了掉发的症状,再加上许多人喜欢经常的改变发型,为了减少对头发的伤害,假发就成了他们最好的选择。据爱润补发中心研究发现,中国人很早就有了佩带假发的习惯,起初为上层社会女性的饰物,加于原有的头发上,令其更浓密,并能做出较为复杂的发髻。春秋时假发盛行,到了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三国时期妇女也常用假髻;北齐以后,假髻之形式向奇异化的方向发展,直到元朝时汉族妇女开始使用一种叫鬏髻的假髻。清朝出现的鬏髻样式依然很多,但中华民国成立后,发型转趋简便,少用假发、假髻。
汉朝依据《周礼》制定了发型与发饰。比如皇太后仍以假髻来承载多种沉重而复杂的头饰,后来演变成沉重的凤冠。宫中对假发的需求大,为了找人发做假发,有些官吏甚至强行砍下人头取发。《太平御览》引《林邑记》提到朱崖(也作珠崖,今海南岛)人多长发,当地郡守贪婪残暴,把妇女的头割下来取她们的头发制造假发《三国志·吴书·薛综传》也有记载薛综提及汉朝发生的这件事。可见假发在当时被视为珍宝。由于真发所制的假发得来不易,当时开始出现以黑色丝线制成的假发,湖南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就有实物出土。
欧洲
  欧洲古代的假发

假发从古埃及传到欧洲。古希腊、古罗马人认为秃头的人是受到上天的惩罚,把秃子视为罪人。头发稀疏或秃顶军官会被一些希腊领地的长官拒绝为他们安排工作。罗马人甚至曾经打算让议会通过“秃子法令”禁止秃顶男子竞选议员,秃顶的奴隶也只能卖到半价。秃子们为了免受歧视,就戴假发遮住这个瑕疵。假发进一步得到了普及,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人很多都有使用假发,就连皇帝也戴着假发,战争时敌方军民的头发常作为战利品进贡宫廷。一些贵族也会把奴隶的头发剃去做假发。当时的习俗是已婚妇女要把头发遮盖,一些贫穷的已婚妇女就卖掉自己的头发换钱。有些贫农也会把自己的头发束起结成发辫,长到足够的长度就剪下卖给假发市场。
罗马帝国衰亡后的一千年内,欧洲受罗马天主教会影响,把假发视为魔鬼的假面具,认为戴假发会阻碍上帝的祝福进入心灵。当时教徒如果戴假发,有可能会被逐出教会,692年在君士坦丁堡教堂就有几个教徒因为戴假发而被革出教门,因此这段时期欧洲人都甚少使用假发。
直至十六世纪,假发才再度流行,被用作遮盖脱发或美化外表的饰品。当时恶劣的卫生环境令人们容易长头虱,有些人就把头发剃掉,戴上假发,因此假发在古代欧洲除了装饰性之外,还有实用的功能。但假发的复兴主要还是因为王室成员喜爱,英格兰女王伊莉莎伯一世以喜欢戴红假发见称。十七世纪男性戴罗马式假发的先锋则是法国国王路易十三,他为了遮盖头上的伤疤而戴假发,近臣为了讨好他,也纷纷戴起了假发。继承他王位的儿子路易十四也因为头发稀疏而戴假发,于是臣民们纷纷仿效。那时候的假发套有45种之多,就连满头浓发的人也喜欢赶这个时髦。后来假发就成了伟大君主政体时代的象征。
英王查理二世流亡法国一段时间后,在1660年回国重新执政时,就把这种男装假发传入英语系国家。这种长度及肩或稍长于肩假发成为1620年代以来欧洲男子的时尚,不久亦流行于英国的法庭。伦敦日记作家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就写下了他在1665年某天被理发师剃去头发后第一次戴假发的事,当年黑死病爆发,他感到戴假发很不舒服:
1665年9月3日:起床后穿上我的颜色丝质西装,很好,还有买了好一阵子但不敢戴的新假发,因为我是在爆发著瘟疫的西敏买它的,我在想瘟疫之后,人们怕假发是从死于疫症的人头上取来的头发制造的,怕被传染就没人敢买假发,假发的时尚会怎样呢?
除此之外,假发还有其他弊端,比如佩皮斯于1667年3月27日写下的:
我要去Swan找我认识很久的假发匠杰瓦斯,他给我一顶假发,却满布虱卵,所以我很难看到它(这是他的老毛病了),要送回去让他弄干净。
这段时期假发几乎成为男性必需的服饰,并且差不多代表社会地位,假发匠因而受到尊敬。1665年第一个假发匠工会在法国成立,之后欧洲其他国家也纷纷成立类似的工会。十七世纪的假发异常精细,因此制造假发也是一门技术。当时的假发覆盖肩、背,垂至下巴,故此非常重且佩戴起来不舒服。这种假发的制造成本高昂,尤其是以真发制造的最为昂贵,以马毛或山羊毛制造的则较为便宜。
十八世纪的假发常会加上粉末,使他们呈白色或斑白的样子。假发粉以加入橙花、薰衣草或鸢尾花根香味的淀粉制成,它们有时会加上紫蓝、蓝、粉红、黄等颜色,但最常见的是白色。加粉的假发直至十八世纪末都是一些需要穿着隆重之重大场合的必需品。加粉的假发容易掉粉且难以打理,于是又出现了一些以白色或斑白马毛制成的假发作日常法庭服饰之用。1780年代起,年轻男性流行加粉末在自己生长出来的头发上,1790年代后,假发和发粉都是年纪较大、较保守的男性使用,女性则会在出庭时使用。英国政府在1795年起每年向发粉征税一几内亚,此税项令假发和发粉的时尚于1800年代消退。
在十八世纪中后期,法国凡尔赛宫中的女性兴起佩戴大而精巧、受人注目的假发(如一式一样的“舟形假发”)。这些假发非常重,包含发蜡、发粉、以及其他装饰品。这种华丽的假发在十八世纪末成为法国贵族阶层颓废堕落的象征,促使了法国大革命的发生。
十九世纪的假发变得较小和庄重,法国不再以假发代表社会地位,英国则仍然维持一段时间。一些专业亦把假发作为他们所穿服装的一部份,并成为某些法律体系的传统,也是很多英联邦国家和地区的惯例。直至1823年,英国圣公会和爱尔兰圣公会的主教在宗教仪式时会佩戴假发。大律师所戴的假发是十八世纪末流行的式样,法官在平日审讯时配合法庭服饰所戴的假发与大律师所戴的短假发相似,但他们和御用大律师参加重大仪式时会戴全罩式假发。
女装假发的发展历程与男装假发不同,在十八世纪才开始普及,初期以在自己的真发上加上小绺假发为主,直至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都不流行全头式的假发,多是脱发的老妇佩戴。
十八世纪至二十世纪初,欧洲有不少穷人卖头发去做假发。1911年的《大英百科全书》中说,贫穷落后的巴尔干地区的农村少女往往把头发剪下来卖钱,而法国南部的农村少女培植并销售头发也很常见。女作家凯瑟琳·黑尔就曾经剪掉头发卖钱交学费。当时欧洲也有些制造假发的人发是来自美国,美国内战时有一位叫迪莉娅的女子给媒体写信,敦促所有12岁以上的属于南部联邦的女性支持者把长发卖给欧洲,以还清南部联邦的债务。美国作家露依莎·奥尔柯特的小说《小妇人》中也有一段写玛区家二女乔(Jo March)卖掉心爱长发的情节。
编辑本段现代生活中的假发中国女星范冰冰酷爱佩戴假发,纵观范冰冰这两年的影视剧作品,从电影《非常完美》到其工作室出品的电视剧《金大班》,范冰冰各式假发造型让人目不暇接,特别是几年前“BOBO头”还未正式登陆中国之时,范冰冰就最先尝试了假发BOBO造型,引领了一股强劲的“假发风潮”。范冰冰表示,自己的拍戏经历中,第一次戴假发是《还珠格格》,后来一些需要短发造型的戏,比如《非常完美》,也是戴假发。生活中,范冰冰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假发控”,她爆料说,“我家里的假发有几十款,摆满了两大柜子,因为戴在塑料模特的头上,所以有时朋友到我家做客会吓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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