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1675|回复: 1

[法治] 我市警方严打网上传播违法信息——造谣、揭隐私、扬言实施恐怖行为将被追责

[复制链接]

574

主题

1786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1755
在线时间
38 小时
发表于 2013-8-22 08:2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昨日,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我市警方将严打网络谣言,维护网络家园安全。

  随着互联网在我国高速发展,社会公民与网络的关联程度越来越高,网络社会不再仅以数字虚拟的形态存在,而是实实在在地影响到每一位公民的工作与生活。但是,网络谣言等不良信息误导网民,降低了网络公信力,污染了网络环境。

  今年4月6日,网民柳某、吴某、段某等人在网上发布谣言,谎称慈溪市出现首例H7N9病毒感染者。谣言一出,在市民中造成恐慌,许多远离疫区饲养的家禽被扑杀,养殖户损失惨重。警方最终查明,这是虚假信息。事后警方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三个网民分别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为了消除不良影响,警方还通过多家媒体进行辟谣,最终谣言才得以平息。

  无独有偶,近日,我市江东警方也破获一起网上发布违法信息的案件。网民余某为泄愤,在某论坛上扬言要炸公交车。最后,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对余某依法行政拘留七天。

  民警告诉笔者,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四十二条、第五十五条,以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对九类网络违法信息作了清晰界定,包括网上曝光个人隐私、扬言实施极端恐怖行为扰乱社会秩序、制造传播谣言等。警方将依此对各类网络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处置,保护互联网的正常言论秩序。

     (来源:宁波日报 记者 王晓峰  通讯员 孙波)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574

主题

1786

帖子

1万

积分

Lv.17 二品巡抚

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Rank: 17

积分
11755
在线时间
38 小时
 楼主| 发表于 2013-8-22 08:30: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相关链接:

                                              我国严打网络造谣传谣违法犯罪

                                         北京警方查处一网络推手公司


       据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记者邹伟 史竞男)当前互联网上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猖獗,不仅严重侵害公民切身利益,也严重扰乱网络公共秩序,直接危害社会稳定,广大老百姓强烈呼吁整治网络乱象。公安部根据广大人民群众举报的线索,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专项行动,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

  日前,北京警方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根据群众举报,依法立案侦查,一举打掉一个在互联网蓄意制造传播谣言、恶意侵害他人名誉,非法攫取经济利益的网络推手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尔玛公司”),抓获秦志晖(网名“秦火火”,男,30岁,湖南省衡南县香花村人,高中毕业,曾是尔玛公司员工)、杨秀宇(网名“立二拆四”,男,40岁,吉林省白山市七道江镇人,系尔玛公司创办人)及公司其他4名成员。

  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网络空间是公共场所,网络社会是法治社会,网民必须遵法守法。公安机关将对在互联网上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希望广大网民在网络活动中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坚决抵制、积极举报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1-24 15:54 , Processed in 0.078513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