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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木七木八

[网友播报] 发这个帖子不是为了骂街,是想请大家评评理,这样的事情到底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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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8 一品总督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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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4: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支持合理合法维权,意见不同,只有法院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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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3 平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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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4:59:1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福建
是的 从内心来说 我是很渴望找到肇事者的。如果找不到,我觉得物业是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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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15: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无心的痛 发表于 2013-9-4 14:41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有写,物业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导致业主财产受损害,应该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的意思是 跟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里面 没有点明监控的事情 所以他们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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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15:24:0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探索者009 发表于 2013-9-4 14:50
物业的行业管理能力及态度值得怀疑,这么弄下去早晚也要被业主所抛弃的

感谢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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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15:24: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青霉素 发表于 2013-9-4 14:56
支持合理合法维权,意见不同,只有法院见

其实那么几百块钱 真没必要走到这一步。但是物业那么差的服务态度,我真是心里有气出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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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5:25: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俺到现在也不清楚…物业是个什么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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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5 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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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5:28:2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支持楼主维权,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不能姑息{:soso__14347937040236606360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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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15: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天与地 发表于 2013-9-4 15:25
俺到现在也不清楚…物业是个什么玩意

没遇到事情的时候 十分配合物业工作,现在出事了才发现 原来是个这样的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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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4 15: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酱油哥路过 发表于 2013-9-4 15:28
支持楼主维权,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不能姑息

真是有怨没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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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17 二品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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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4 19:46: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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