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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想说句话

[曝 光 台] 当今宁海第一才子就是我邬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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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21: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龙门小伙 发表于 2013-9-10 21:04
没救了

人家骂我是“疯狗”、“神经病”、“脑抽风”,我都没有疯掉,我内心是很强大的。这些小人都被我利用了,让我成就了千古美名,“六斗”敌宁海小人而名扬后世。他们骂我的同时,我可以利用他们,这就是明智之人的做法。可他们却想不到,认为我是白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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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21: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哭泣的骆驼2013 发表于 2013-9-10 21:06
神经病

人家骂我是“疯狗”、“神经病”、“脑抽风”,我都没有疯掉,我内心是很强大的。这些小人都被我利用了,让我成就了千古美名,“六斗”敌宁海小人而名扬后世。他们骂我的同时,我可以利用他们,这就是明智之人的做法。可他们却想不到,认为我是白痴。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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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21:33: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作为公共空间的一部分,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已逐渐融合,利用网络所发布的虚假信息,甚至闹事,势必影响到现实生活中的秩序,孙军工如是表示。而通过要挟发帖或者删帖进行敲诈的行为,则“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件”,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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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21:34:4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我想说句话 于 2013-9-10 21:37 编辑
ydz889 发表于 2013-9-10 21:33
作为公共空间的一部分,网络空间与现实生活已逐渐融合,利用网络所发布的虚假信息,甚至闹事,势必影响到现 ...

我的都是合法的,你懂法律否?这个清风煮酒版主说,赵成辉给才子汇款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我来分析一下,什么是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他人实行威胁,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大家看到了没有?要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是非法的。我们的行为是有法可依的,不是非法的。请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请问,何来敲诈?赵成辉先生是赔偿给当事人的损失。不懂就不要乱搬法律条文,不然人家会笑的。"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些字大家总认识的吧。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不是我们规定的。
你分析一下,哪个是对的,哪个是错的?一眼看出,这个清风煮酒版主的观点是错的,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他还想起诉我们,我看了就想笑。他不懂法,随便搬出来,人家懂法的,一看就知道。

跟我斗,你太嫩了。最终结局是什么吗?必输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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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21: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想说句话 发表于 2013-9-10 21:34
我的都是合法的,你懂法律否?

你真的是才子?谁封的?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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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21: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想说句话 发表于 2013-9-10 21:39
来攻击了,是吧。厉害了,是吧。

你在威胁我了,知道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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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21:43:0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n你又在侮辱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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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21: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都留了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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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0 21:52:2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想说句话 发表于 2013-9-10 21:46
可以去告我了。88.

针对一些专门从事造谣、炒作、“删帖”等活动的所谓“网络公关公司”、“策划营销组织”及“网络推手”。司法解释明确,两种行为属于利用互联网络非法经营。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法官刘静坤:  刘静坤:他们主要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受人之托,有偿地为他人提供删除信息服务。另外一种情形是,他明知道是虚假的信息,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的服务。
  依据解释规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将被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五倍入罪数额,将被处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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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9-10 21:53: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本帖最后由 我想说句话 于 2013-9-10 22:00 编辑
ydz889 发表于 2013-9-10 21:52
针对一些专门从事造谣、炒作、“删帖”等活动的所谓“网络公关公司”、“策划营销组织”及“网络推手”。 ...
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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