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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 光 台] 臧天朔被判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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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30 22:57: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案件宣判后,警车将臧天朔等人带走 摄/记者曹博远   称臧天朔听到判决后很平静 可能会提起上诉 辩护律师庭后透露判决结果———

  本报讯(记者张伟娜)2009/11/27   9点45分,北京市二中院,臧天朔因聚众斗殴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今天上午庭审后,臧天朔的辩护律师透露了相关判决。

  法院同时对臧天朔一案中的7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其中吕长春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律师分析,臧天朔可能会对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

  庭外现场

  三辆警车直接开进法院地下车库

  距离开庭还有两个小时,30余家媒体的记者扛着摄像机、举着照相机,已经来到了位于北京方庄的二中院的西门和北门。

  7点50分许,三辆警车直接从北门开进了法院地下车库。

  即将开庭时,两名法警分别站在了第二法庭的两个门口。

  9点30分许,第二法庭的旁听席上坐满了被告人的家属。由于旁听席座位有限,所以媒体记者们都没能进入法庭旁听。

  10点03分,臧天朔等人乘坐警车离开法院。

  庭后采访

  律师:臧天朔听到判决后很平静

  臧天朔的律师罗律师宣判后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法院对臧天朔一案中的7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臧天朔因聚众斗殴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吕长春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臧天朔听到判决后很平静。”罗律师说,“今天出庭,臧天朔很平静。他的家人没来。”

  罗律师介绍,此前臧天朔已经拿出29万元,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人一定的补偿。

  罗律师称,这一年多的接触,通过我们专业人士对法律的分析和解读,臧天朔在心理上已经有了一定的准备。

  臧天朔从未当庭翻供

  根据对臧天朔的了解,罗律师分析,臧天朔可能会对判决不服而提起上诉。

  罗律师称,法院并没有认可他们提供的臧天朔无罪的证据,也没有说明具体的理由。

  对于这个判决,法院主要依据的是吕长春的供词。

  据媒体报道,在第一次开庭时,臧天朔称案发当晚有下属告诉他发生了纠纷,他便让吕长春去解决纠纷,但并未指使打人,械斗的事他是次日得知的。

  不过,吕长春当庭说案发当晚他与臧天朔进行了商议,臧给的指示是“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打”。

  当问起此前媒体报道臧天朔当庭翻供一事时,罗律师立刻反驳道:“我们一直在为臧天朔做无罪辩护,臧天朔也从未当庭翻供。”

  案件一审

  臧天朔等人被索赔80万元

  今年10月14日,臧天朔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在二中院出庭受审。

  械斗的死者家属和伤者也都到庭,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臧天朔等人索赔共约80万元。

  据了解,被捕后臧天朔曾向公安机关做过有罪供述,并签字、按手印。

  按照检方指控,臧天朔是授意近百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的首要分子,但臧天朔当庭否认控罪。

  此案另一名被告人——臧天朔经营的迪吧总经理吕长春,今年44岁,多年来涉嫌参与数起聚众斗殴。检方指控他在臧天朔的授意下组织了廊坊火车站广场的百人械斗。

  指控内容

  臧天朔授意下 近百人持械斗殴

  公诉机关指控,臧天朔与孙宝和(已判决)于2002年10月间,在河北省廊坊市步行街合伙经营“朋友”迪吧,并聘用吕长春为该迪吧日常负责的总经理。

  后臧、孙双方产生经济纠纷,孙宝和退出该迪吧经营,并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他人。

  2003年6月20日晚9时许,孙宝和以索要股份转让款为由带领多人前往“朋友”迪吧,遭到“朋友”迪吧副总经理鞠志明和几名保安的阻拦,双方发生口角。

  孙宝和遂与吕长春电话联系,在电话中互相辱骂并约定双方纠集人员见面。

  随后,吕长春前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臧天朔所经营的“有戏”酒吧,与臧商议并在臧的授意下,纠集商德军(已判决)等近百人持砍刀等凶器驾车来到河北省廊坊市火车站广场,与孙宝和带领的20余人发生械斗。

  在械斗中,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包括无辜人员)。

  斗殴后,吕长春将有关情况告知被告人臧天朔并潜逃。

  2004年至2005年间,在回到北京的吕长春的要求下,臧将自己母亲名下的某处房屋提供给吕居住。

  ●指控罪名

  应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吕长春在被告人臧天朔的授意下,组织、指使并带领近百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社会影响恶劣。

  二人均系首要分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物资料

  臧天朔,男,1964年3月6日生于北京。

  6岁起先后师从四位老师学习钢琴;1981年开始在北京各专业文艺团体打短工;1983年起先后参加、组织“不倒翁”、“白天使”、“1989”等多支乐队。

  中国流行乐坛上实力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主要作品有《朋友》、《分别的时候》、《最后的军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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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始末

  2003年,廊坊火车站广场聚众斗殴,造成一人死亡。

  2008年初,吕长春涉案被抓。讯问中交代出涉及臧天朔的部分罪行。警方展开调查。

  2008年11月6日,北京警方公布,9月28日,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09年8月底,臧天朔等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

  2009年4月,臧天朔案北京警方侦查结束,案件移交检察机关。

  2009年10月14日,臧天朔在北京市二中院出庭受审,臧当庭称并未指使打人。

  2009年11月27日,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宣判臧天朔聚众斗殴罪成立,判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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