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奥特曼 于 2014-6-25 21:21 编辑
话说猴年马月,有个论坛上出现了一个某某公司员工的泡妞贴,作为公司领导,雷厉风行地将这个传说中的泡妞高手开除了。 无蚊饼到底有没有泡妞,无图无真相,就凭着一个贴子,谁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发贴者的意图倒是很明显:把他搞臭。 记得呢,楼主小时候,农村里的二大妈三大婶骂街的时候,一般都会坐在弄堂里,一手拿着砧板,一手拿着菜刀,一边用菜刀敲着砧板,一边骂:拧咯个天柱,拧咯个挖墙角咯(&%……%(以下省略一千字)骂归骂,街坊们都一笑置之,因为在很多情况下,人身攻击是*人的一种手段。以前呢,别人骂你,你可以更大声地骂回来,现在维权意识高了,名誉权、人身权神马的,所以说这种事情呢,也就少了。 言归正传,如果我是无蚊饼,如果因此被开除,第一,我会拿起法律武器,状告发贴者;第二、我会状告坑儿公司,因为双方是签了劳动合同的,在没有切实证据的情况下,坑儿凭什么开除一位员工?就凭这个捕风捉影的传言? 关于这个发贴者的身份,楼主有几个猜测: 一、 发贴者是公司的竞争对手呢?唯恐坑尔天下不乱,今天炒胡,开除了,明天再炒另一个。搞得公司与员工对立; 二、 与无蚊饼有恩怨。因情?因利?谁也不知道; 三、 坑尔公司。因为没什么开除他的理由,所以就想个办法,在网上炒臭他,然后果断开除。 四、 大家自己补充 最后,楼主建议无蚊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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