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客服电话:0574-65520000
搜索
查看: 6486|回复: 4

[法律知识] 离婚后又同居,双方有无继承权?

[复制链接]

11

主题

37

帖子

260

积分

Lv.2 草寇

Rank: 2

积分
260
在线时间
16 小时
发表于 2010-1-5 20:2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离婚后,又和好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但没有办理复婚手续,有权继承对方的遗产吗?
下载宁海在线客户端

132

主题

406

帖子

8327

积分

网站管理员

积分
8327
在线时间
2276 小时
QQ
发表于 2010-1-6 20:40:0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因为双方系非法同居关系,依据《继承法》第14条之规定,可以分给另一方适当的遗产。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

主题

12

帖子

155

积分

Lv.1 婴儿

Rank: 1

积分
155
在线时间
9 小时
发表于 2010-1-6 21: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我个人认为是不行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离婚后的当事人回复婚姻关系的,必须双方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根据上述规定,办理复婚登记是复婚行为成立的法定条件。离婚后未办理复婚手续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故一方在法律上不具备另一方的配偶身份,所以在在遗产方面无继承权。所以你要继承财产最好就办理复婚手续,毕竟白纸黑字的东西,法院还是比较认可的,这也是证据之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3

主题

1186

帖子

6254

积分

Lv.13 六品通判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6254
在线时间
433 小时
发表于 2011-4-12 19:13: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3

主题

1186

帖子

6254

积分

Lv.13 六品通判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积分
6254
在线时间
433 小时
发表于 2011-4-12 19: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客户端|浙公网安备案 33022602000116|宁海在线 ( 浙B2-20200368

关于我们|电话:0574-65520000 ,GMT+8, 2024-12-22 12:10 , Processed in 0.087787 second(s), 22 queries , Apc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0-2015 NHZJ Inc.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电话:13819844444  邮箱:admin@nhzj.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