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爸爸因为髌骨骨折从冠庄医院转入了宁海中医院,因为要等专家,所以一直拖到18号才手术。手术很顺利,看着爸爸的病情好转,第二天傍晚五点左右,我也放心地准备回宁波上班了,车子刚到奉化,突然接到妈妈的电话,妈妈哭着说爸爸快不行了,医生说脑死亡。接到电话,我完全矇住了,简直不敢相信。爸爸是腿伤,怎么会脑死亡?!!! 妈妈带着哭腔说是因为吃饭的时候肉卡住了喉咙,医生没给抢救回来。当时我脑子里一片空白,感觉天要塌了,老公马上掉头开车回宁海。等我到达医院的时候,已经是6点多钟,医生已经准备好了病危通知书等我签字,因为情况紧急,脑子也非常混乱,所以在慌乱中签了医院准备的病危通知书,脑子里就只有一个想法,希望爸爸能活过来,哪怕是万分之一,也是一份希望。所以根本没心思细看病危通知书上的内容。 在爸爸转入重症监护室后,我再问了妈妈事发的整个过程,妈妈说,五点多的时候,她喂爸爸吃饭,过程中她喂了一粒肉给爸爸,(肉的大小是2cm x 3 cm, 对于爸爸这样年纪的人来说,这样的大小应该不算大),不小心卡在喉咙里下不去了,当时就猛咳嗽,所以妈妈马上就叫了护士来帮忙,护士来了,先是在爸爸的背上拍了几下,但是没有起作用,随后护士就在爸爸的肚子上按了几下,但是仍然见没效果,之后又将爸爸坐立起来,拍了拍背部,不记得过了多长时间,爸爸出现了呼吸短促的现象,所以护士叫了医生来帮忙,后面妈妈就看着医生帮爸爸抢救,那时的心情,我能理解,不管你医生采取什么方式,她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就是希望他们能把爸爸救过来,而且这个时候也只能相信医生,根本没想过会因为一块肉,造成现在的现象。我隐约记得病危通知书上的内容,似乎与妈妈说的大不相同,于是又拿出来看了一下,上面写着说妈妈在喂爸爸吃肉时堵塞气道,出现气道堵塞,自主咳不出异物,自主呼吸、心跳消失,发现后立即抢救。但是妈妈明明说护士来的时候,爸爸仍然在咳嗽,怎么会呼吸心跳都消失了呢?医院这是随便写写的还是想撇清责任呢?之后我也多次向负责抢救爸爸的护士请教过他们的抢救方式,当然,她们的口径相当一致,每个护士说的都是差不多。当时病房里除了医生护士,只有妈妈和可能永远也醒不过来的爸爸,并没有其他人可以去帮忙解释所谓的真伪。 可能医生也知道我们家的情况不好吧,认为我们支付不起这么昂贵的医药费,在确诊为脑死亡的时候,医院就建议我把爸爸带回家去,说基本上是不会醒了,就算是醒了,也是植物人,以我们家的条件,根本就负担不起。这个时候,或许我该感谢医生为我们考虑吧。但是为人子女的,又怎么会如此轻易的放弃治疗呢? 直到今天,五天过去了,我仍没办法接受这一事实,爸爸是因为腿受伤才住进的中医院,现在却躺在重症监护室里,生死未卜,不,按照医生的说法,应该是与死亡无异。我知道爸爸可能永远也不会再醒来,我希望真的会有奇迹,会有万分之一的希望。自爸爸出事之后,我们也多次向院方请教他们的抢救方式,医院似乎并不愿意跟我们这些穷人多费口舌,只是说他们都是按照正确的抢救方式来进行的,如果我们家属有任何异议,可以向第三方提出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医生如此,护士也是如此,那种态度,大家可想而知。 是,我们家是穷,是没钱,也请不起律师来跟强大的医院打官司,难道就因为这样,我爸爸的命就该如此,我们就该遭受冷言冷语吗? 如果今天我们是在家里出事,我怪不了医院,你们可以说是我们没有及时送达,但是我们现在人就在医院,护士也说了她们是以她们所认为的较快的速度出现的,但是为什么还是会抢救不回来呢? 我真的非常想问一下宁海中医院的医生们:为什么只是简单的肉卡住喉咙,你们都没办法将我爸爸救回来?是当时的参与抢救的医生护士太稚嫩了吗?还是说这种情况,对你们医生来说,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挑战?还是因为我们穷人的命不值钱,你们根本就没有引起重视?难道所谓的救死扶伤的医生在抢救病人的时候,尽力程度也要因人而异吗?我实在无法理解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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